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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終院昨續審理何俊仁的特首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所引起的法律爭議,包括選舉呈請設下時限是否違反《基本法》。何俊仁一方指出,不反對為呈請設下時限,但認為有關時限只有7日實在太短。律政司一方則表示,政府有意檢視有關行政長官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的法律條文。終院押後裁決。針對高院原審法官裁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為選舉呈請訂下7天限期,牴觸《基本法》第35條中,保障市民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律政司一方認為,《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並無違憲,相反確立了候選人提出選舉呈請的權利,並為有關呈請訂下條件。
何俊仁一方則以加拿大作例,指出該國容許候選人於發現選舉出問題後30天提出呈請,相反香港的特首候選人只可於選後7日提出呈請,時間顯得非常不足。
訟費爭議待裁決
另外,何俊仁及梁振英雙方亦於庭上爭議訟費問題。梁振英一方指出,終院早前已裁定何俊仁沒合理理據推翻梁當選的結果,故認為何一開始便無勝算,要求法庭頒令他支付全部訟費。何俊仁一方回應,若終院最終裁定普通市民可透過司法覆核挑戰特首選舉結果,何的上訴亦屬部分勝利,法庭應頒令他可取回部分訟費。
【案件編號:FACV24、25、27/12、1/13】
何俊仁一方則以加拿大作例,指出該國容許候選人於發現選舉出問題後30天提出呈請,相反香港的特首候選人只可於選後7日提出呈請,時間顯得非常不足。
訟費爭議待裁決
另外,何俊仁及梁振英雙方亦於庭上爭議訟費問題。梁振英一方指出,終院早前已裁定何俊仁沒合理理據推翻梁當選的結果,故認為何一開始便無勝算,要求法庭頒令他支付全部訟費。何俊仁一方回應,若終院最終裁定普通市民可透過司法覆核挑戰特首選舉結果,何的上訴亦屬部分勝利,法庭應頒令他可取回部分訟費。
【案件編號:FACV24、25、27/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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