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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認輕判感不安狎童教練改囚半年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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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14日 06:35
2013年06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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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乒乓球會教練邀約13歲學員到其家中打遊戲機,其間脫去男童內褲撫弄其下體。教練早前承認非禮罪後判囚3周,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申請覆核,裁判官昨認判刑倉卒,事後感不安,最終將監禁刑期增至半年,即時收押。


稱未細閱文件 倉卒判刑

被告黃振柏(37歲)案發時同為建築署技術員,自2005年起開辦該乒乓球會並兼任教練。被告於今年4月初被判囚3周後,扣除已還押日數當庭獲釋。惟裁判官李家齊指出,案件初次答辯時並非由他審理,後來他接手本案判刑,因時間倉卒,無法詳細閱讀被告心理報告等所有相關文件,故將判刑當作一般交通工具非禮案處理,事後已自覺不安。李官認同控方所言,本案案情較一般交通工具非禮案嚴重,故推翻原本刑期。


被告於今年2月16日在葵涌家中犯案,辯方昨透露被告目前仍有接受心理輔導,被告首次被判刑時更獲數十名親友及過往乒乓球會學生的家長到庭支持。


【案件編號:TWCC7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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