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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鐸離婚 無阻新聞集團分拆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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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15日 06:35
2013年06月15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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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傳媒大亨梅鐸周四入稟,申請與第三任妻子鄧文迪離婚,結束長14年的異國婚姻,原因是「婚姻關係破裂,無法挽回」。雖然事件正好發生在新聞集團分拆業務前兩周,但分析指出兩人曾簽署婚前協議,料離婚將無礙新聞集團業務,不過梅鐸或需第二度為婚姻破裂支付天價賠償。


曾付前妻133億元離婚賠償

82歲的梅鐸與44歲的鄧文迪於1999結婚,兩人育有兩名幼女。梅鐸的發言人稱,梅鐸因與鄧文迪婚姻關係破裂而決定向紐約州最高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英國《衛報》報道,兩人將申請共同撫養兩名女兒。《福布斯》去年估計,梅鐸擁有的資產約為94億美元。他與第二任妻子安娜離婚時,向對方支付了17億美元(132.6億港元),成為全球最巨額離婚賠償之一。參照此數字,鄧文迪應可獲巨額贍養費。


梅鐸的新聞集團旗下公司遍佈全球多國,包括美國《華爾街日報》、道瓊斯公司、霍士電視台、英國天空電視台等。集團將於兩周後,即本月28日分拆為兩間上市公司,分別掌管娛樂與出版業務,梅鐸會同時出任兩間新公司的主席。消息人士透露,梅鐸與鄧文迪離婚與今次分拆無關,而且兩人曾簽署多份婚前與婚後協議,相信離婚不會影響未來梅鐸對新聞集團的控制。


女兒無投票權股份致不和

目前梅鐸家族通過梅鐸家族信託基金控制新聞集團,該基金的受益人是梅鐸的6名子女,包括鄧文迪所生的兩名女兒格雷斯(Grace,11歲)和克洛艾(Chloe,9歲)。據政府文件顯示,格雷斯和克洛艾持有總值2.69億美元的新聞集團無表決權股份,只有梅鐸與前兩任妻子所生的4名已成年子女對信託基金有控制權。外界一直有傳言指鄧文迪對梅鐸沒有給予其兩名女兒具投票權股份深感不滿,或是兩人離異的導火線。


一名熟悉紐約州法律的律師說,雖然梅鐸與鄧文迪的婚姻協議細節不明,但相關協議可能會使鄧文迪在離婚時不能獲得新聞集團有表決權的股份,而且若一對夫婦不能維持婚姻關係,法庭通常不會把他們當做商業伙伴,最終鄧文迪可能不獲授予任何股份。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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