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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名不正則言不順。無論在香港還是美國,都有人談論該如何稱呼斯諾登。當斯諾登身分曝光時,美國傳媒對他的稱呼也不盡相同,稱他為whistle-blower的有霍士新聞;稱呼他為leaker的則有《紐約時報》、美聯社;CNN則索性只稱呼他為source。
怎樣稱呼斯諾登,與稱呼者的立場取態相關,甚至還是政治角力一部分。英國《衛報》和人權組織出於對斯諾登的肯定,普遍稱呼他為whistle-blower。根據一般定義,whistle-blower就是「揭露所屬組織內部為非作惡,希望制止情况繼續發生的人」。
揭弊者:揭露並望制止惡行
這個字兩岸三地沒有統一譯法,有人主張譯「舉報者」,但台灣近年一些立委呼籲參考外國訂立《內部組織不法揭弊者保護法》,當中的揭弊者,就是whistle-blower。這譯法既保留了揭露秘密的本質,也有公開過失作惡(弊)的意思,與英文字眼的意思很貼近。
不過當年靠線人「深喉」揭露水門案醜聞、今回也有份披露華府監控黑幕的《華盛頓郵報》,卻選擇只稱呼斯諾登為消息來源(source)或泄密者(leaker)。美聯社本周甚至發出備忘,指示旗下記者稱呼斯諾登為leaker而非揭弊者。無論是leaker還是泄密者,都有人權活躍人士覺得它們帶貶義,不過據筆者向大學中文系授課導師請教,泄字屬中性字,泄密一詞若是泄露秘密的簡化,也應屬中性。
「消息來源」保險 「泄密」中性
對於只用「泄密者」一詞,美聯社編輯肯特(Tom Kent)在備忘解釋稱,斯諾登所揭露的事情是否為非作惡,「仍在熱烈爭議中,所以我們在這一刻不想稱呼他為揭弊者」,「只有在揭露出來的真相經過沉澱,確認是否真的為非作惡、又或公眾輿論最終怎樣發展」,才能解答某人是否揭弊者。《華郵》執行總編輯巴倫(Martin Baron)也說﹕「據我所知,(報館)內部暫時沒人認為我們應該用『揭弊者』一詞。」
斯諾登在很多人心中都是英雄,《華郵》和美聯社現階段不想用褒義詞稱呼斯諾登,寧用較中性字眼,也許會被質疑太審慎。但作為主流媒體,他們選擇審慎也非無法理解,在沒有憑證下,更不宜咬定他們背後是否有什麼政治動機。
郭濟士
怎樣稱呼斯諾登,與稱呼者的立場取態相關,甚至還是政治角力一部分。英國《衛報》和人權組織出於對斯諾登的肯定,普遍稱呼他為whistle-blower。根據一般定義,whistle-blower就是「揭露所屬組織內部為非作惡,希望制止情况繼續發生的人」。
揭弊者:揭露並望制止惡行
這個字兩岸三地沒有統一譯法,有人主張譯「舉報者」,但台灣近年一些立委呼籲參考外國訂立《內部組織不法揭弊者保護法》,當中的揭弊者,就是whistle-blower。這譯法既保留了揭露秘密的本質,也有公開過失作惡(弊)的意思,與英文字眼的意思很貼近。
不過當年靠線人「深喉」揭露水門案醜聞、今回也有份披露華府監控黑幕的《華盛頓郵報》,卻選擇只稱呼斯諾登為消息來源(source)或泄密者(leaker)。美聯社本周甚至發出備忘,指示旗下記者稱呼斯諾登為leaker而非揭弊者。無論是leaker還是泄密者,都有人權活躍人士覺得它們帶貶義,不過據筆者向大學中文系授課導師請教,泄字屬中性字,泄密一詞若是泄露秘密的簡化,也應屬中性。
「消息來源」保險 「泄密」中性
對於只用「泄密者」一詞,美聯社編輯肯特(Tom Kent)在備忘解釋稱,斯諾登所揭露的事情是否為非作惡,「仍在熱烈爭議中,所以我們在這一刻不想稱呼他為揭弊者」,「只有在揭露出來的真相經過沉澱,確認是否真的為非作惡、又或公眾輿論最終怎樣發展」,才能解答某人是否揭弊者。《華郵》執行總編輯巴倫(Martin Baron)也說﹕「據我所知,(報館)內部暫時沒人認為我們應該用『揭弊者』一詞。」
斯諾登在很多人心中都是英雄,《華郵》和美聯社現階段不想用褒義詞稱呼斯諾登,寧用較中性字眼,也許會被質疑太審慎。但作為主流媒體,他們選擇審慎也非無法理解,在沒有憑證下,更不宜咬定他們背後是否有什麼政治動機。
郭濟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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