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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社運人士古思堯及馬雲祺本周四被裁定去年4月1日在中聯辦門外企圖焚燒區旗罪成,二人須即時還押候判。其中19歲的馬雲祺昨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准。
社民連主席梁國雄昨晚8時到壁屋懲教所接走馬雲祺。梁國雄表示,他們終於得到公正的對待。另一被告古思堯(66歲)至今仍還押,梁國雄稱不會為古思堯申請保釋,原因是古思堯有可能判囚,屆時刑期會扣除14天的還押日數,監禁期便會縮短。
社民連發表聲明,引述高院法官彭偉昌批准馬雲祺保釋申請理由,彭官認為馬雲祺年輕且屬初犯,可能毋須判處監禁刑罰,故批准他保釋。本案將於本月27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9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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