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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稱同學母逼性交 惹強姦定義爭議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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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16日 06:35
2013年06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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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西蘭一名11歲男童聲稱遭同學的母親灌醉後強行性交,並與對方誕下一子,引起輿論關注該國現有法例忽略女性可能成為性侵罪犯。雖然女方否認指控,警方亦未有調查結果,但有男性性罪行受害人支援組織呼籲修例,使女性犯人亦可能以強姦入罪。根據新西蘭現行法例,強姦罪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但只適用於男性犯人。若有女性強迫男性性交,則只能控以性侵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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