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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男子涉在協恩中學附近徘徊,故意伸手觸碰該中學的女生,他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昨日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雖批准被告保釋,但下令不准他進入協恩中學附近的農圃道及天光道,以免被告再接觸該校學生。
案件押後准保釋
身材矮小的被告何棠(32歲),被控於6月21日在九龍城農圃道協恩中學附近遊蕩,導致袁寶鳳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官促家人確保被告守禁令
主任裁判官李慶年接納辯方提出的保釋申請,但要求被告的胞姊須於24小時內為被告作人事擔保手續,希望讓被告的家人確保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得進入農圃道及天光道的範圍。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KCCC2283/13】
案件押後准保釋
身材矮小的被告何棠(32歲),被控於6月21日在九龍城農圃道協恩中學附近遊蕩,導致袁寶鳳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官促家人確保被告守禁令
主任裁判官李慶年接納辯方提出的保釋申請,但要求被告的胞姊須於24小時內為被告作人事擔保手續,希望讓被告的家人確保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得進入農圃道及天光道的範圍。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KCCC22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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