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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聆訊 判刑仍有效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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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18日 06:35
2013年06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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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劉鑾雄缺席澳門聆訊,但案件依然開審,那麼法庭的裁決是否有效?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如果被告刻意缺席聆訊,當法庭裁定被告罪成及判刑,即使被告身處異地,判刑對被告仍有效;但被告日後若要挑戰法庭裁決,其裁決則較難被推翻。


湯家驊指出,因澳門發出的拘捕令只在境內有效,除非港澳曾共同簽署「司法互助協議」,否則澳門不能邀請香港有關方面協助拘捕被告到澳門,即使審訊期間亦不例外。他估計澳門遲遲沒有邀請香港方面協助,可能雙方沒有簽署司法互助協議,故澳門對於身處香港的劉鑾雄缺席應訊,可謂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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