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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倡統一專業考試 大學齊斥倒退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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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18日 06:35
2013年06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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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目前法律學生完成本科課程後,須在三大院校考取法律專業文憑(PCLL)。律師會認為三大的考試標準、及格率不一,對考生造成不公,建議由律師會劃一律師資格考試。不過,港大及中大法律學院均強調,目前各院校推行的專業文憑,能確保學生質素,批評會方建議是法律教育的一大倒退。


律師會長林新強昨表示,過去會方收到不少投訴,指目前三大法律學院的考試準則不同、深淺不一,例如出名「難入」的港大,其及格率竟比城大低,對學生並不公道。他建議由律師會統一律師資格考試,並委託英國諾丁漢法律學院向各持份者就此諮詢,期望明年首季能有結果。他承認,各大院校對建議反應參差,不會低估改革難度。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稱,改革法律專業考試須先修改《法律執業者條例》,又稱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正檢討法律教育制度,「任何改革非由律師會單方面做」。他又指三大院校課程受學術委員會監管,直指律師會已有代表在當中發揮監察角色。


中大法律學院院長Christopher Gane亦批評,若律師會提議以統一考試取代PCLL,將是法律教育的一大倒退,強調院校的PCLL是學術及專業中的橋樑,對學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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