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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失婚女文員與男同事譜姊弟戀並同居,惟男方被揭另結新歡之餘並登堂入室,甚至邀請女友三人交歡(3P),女方無奈同意,卻因被男友揭發「報細」歲數十年而要求分手,女方啞忍至終極爆發,用電鋸、斧頭及腐蝕液體向熟睡男友施襲,男友左眼被腐液淋至失明。女文員昨被判囚7年4個月,更稱願意捐出一眼補償。
事主一目失明 求情稱願捐眼
42歲女被告李靜兒於2011年9月3日案發後,原被控謀殺,早前在高院改認蓄意傷人罪名。辯方大律師昨再進一步求情稱,若可能的話,被告願意用自己的眼睛為事主補償,並指希望能以事主情况已改善作求情理由,惟即被法官貝珊質疑,「盲了又如何有改善?」
精神報告指出,被告患有邊緣人格分裂,重犯風險屬低至中。法官貝珊說,本案案情非常嚴重,被告有預謀地使用3種武器攻擊正熟睡的事主,事主能保住性命實屬不幸之中的大幸。
2009年底,當時38歲的被告在胞姊開設的地產公司當文員,認識比她小11年、任職保安員的事主,二人相戀後同居。但被告「報細數」,稱比事主只年輕1歲,至2011年2月終被揭發,事主要求分手,經被告哀求後,雙方同意在9月13日、被告生日後才分手。
同年9月3日中午,被告為事主準備午飯,並給事主吃「維他命丸」,15分鐘後事主入睡。事主突感到臉痛,睜眼見被告拿着一把開動着的電鋸,正向他的左面及頸
事主一目失明 求情稱願捐眼
42歲女被告李靜兒於2011年9月3日案發後,原被控謀殺,早前在高院改認蓄意傷人罪名。辯方大律師昨再進一步求情稱,若可能的話,被告願意用自己的眼睛為事主補償,並指希望能以事主情况已改善作求情理由,惟即被法官貝珊質疑,「盲了又如何有改善?」
精神報告指出,被告患有邊緣人格分裂,重犯風險屬低至中。法官貝珊說,本案案情非常嚴重,被告有預謀地使用3種武器攻擊正熟睡的事主,事主能保住性命實屬不幸之中的大幸。
2009年底,當時38歲的被告在胞姊開設的地產公司當文員,認識比她小11年、任職保安員的事主,二人相戀後同居。但被告「報細數」,稱比事主只年輕1歲,至2011年2月終被揭發,事主要求分手,經被告哀求後,雙方同意在9月13日、被告生日後才分手。
同年9月3日中午,被告為事主準備午飯,並給事主吃「維他命丸」,15分鐘後事主入睡。事主突感到臉痛,睜眼見被告拿着一把開動着的電鋸,正向他的左面及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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