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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學生100元 足球教練候判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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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21日 06:35
2013年06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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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合約足球教練帶領中學生到球場訓練時,趁所有學生專心踢足球之際,在看台打開學生的背包盜取100元,剛巧身穿便服、到場了解學生訓練情况的學校體育教師目睹經過並報警。足球教練昨承認一項盜竊罪,他解釋案發期間正打算與女友買樓,在經濟壓力下才會犯案。


體育教師目睹喝停

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決定將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其間被告譚達成(36歲)須還押,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案情指出,被告自去年12月起擔任保良局顏寶鈴書院合約足球教練,每周都會帶該校足球隊共40名成員到紅磡高山道球場作約2小時訓練。今年4月12日晚上5時,被告如常帶學生到球場集訓,學生的個人物品放在看台的座位上。


約45分鐘後,當所有學生正投入踢足球之際,被告逕自走到看台,偷偷打開其中一名學生的背包,取出錢包偷去100元,之後把鈔票放進褲袋。剛巧穿着便服的蔡姓學校體育教師到達球場觀看學生訓練情况,赫見被告犯案經過。他立刻喝停被告,其後通知學生並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因貪心而犯案,又懇求警方給他一次機會。


求情稱因買樓壓力情緒困擾

辯方求情時指出,案發時被告因買樓壓力而情緒受困擾,一時貪心才盜取學生財物。辯方又指出,被告犯案從沒任何預謀,事敗後又坦白認罪,請求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KCCC16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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