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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性侵11歲親女囚14年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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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22日 06:35
2013年06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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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綜援漢7年前趁妻子返鄉期間,三度侵犯當時年僅11歲的親女,3年後食髓知味再非禮女兒。陪審團早前裁定他3項亂倫及1項非禮罪成,昨在高院被判囚14年。法官斥被告手段卑劣、行為令人髮指,被告聞判後一度情緒激動,痛哭嚎叫道「我冤枉呀……我無搞我個女……畀多次機會我」,其間更損壞犯人欄欄杆。


官斥手段卑劣 聞判喊冤

48歲無業被告,以綜援維生,心理報告指他有中至高的重犯風險。法官責斥被告在女兒首次由內地來港時,不但沒有承擔父親的責任,反而為一己私慾,連續三晚和孤立無援的女兒性交,行為令人髮指。被告作為始作俑者,竟威脅女兒保密,否則會令家庭破裂,逼令她啞忍,手段卑劣。


根據創傷報告,事件對事主造成嚴重影響,她長期在公義和家庭完整之間掙扎,為父親否認控罪而憤怒,更未獲母親支持,她感到非常失望。由於事主不了解兩性關係,事發後她害怕與老師及同學單獨共處,而她被侵犯的場景至今仍常浮現在腦海中。


事主曾報警 未獲母支持

事主因擔心妹妹成為下一個受害者,曾於2010年報警。惟當時母親為父親求情,聲稱為維繫家庭和睦,故事主一度訛稱被性侵犯一事純屬虛構。直至去年,她才再度報警揭發事件。


被告有11項案底,包括2項企圖強姦、6項偷竊、2項游蕩、1項聲稱三合會成員。精神報告指被告有中度抑鬱,曾因與妻子爭執而上吊及撞玻璃等,但沒有精神病。


【案件編號:HCCC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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