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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年初建議於茶果嶺高嶺土石礦場興建住宅,引起附近茶果嶺村原居民強烈不滿,指工程或會令他們的祖墳被拆。有原居民日前使出「殺手鐧」,入稟高院申請逆權侵佔,指其祖墳於清朝咸豐年間興建,佔有官地已遠超過法例要求的60年,要求法庭頒令該地屬他所有。
稱祖墳咸豐年間興建
原訴人邱蘇(68歲)為茶果嶺鄉民聯誼會首總理,現已退休,居於茶果嶺村內一間村屋,他擁有多幅土地,現時主要靠收租為生,過着悠閒生活。涉案土地位於茶果嶺村附近山頭,茶果嶺高嶺土石礦場的舊址。邱蘇向本報表示,邱氏早於清朝期間已在茶果嶺村生活,至他已傳至第六 代。
指申逆佔為宣示主權
邱蘇指出,邱氏祖墳有200多年歷史,由大太公於清咸豐年間親手興建,設有3層高祭台,可供10多人同時拜祭。祖墳曾於道光年間重修,石碑上記載了重修年份,可作證明。邱又表示,祖墳的風水有大名堂,名叫「絲線吊金鐘」。
對於政府計劃於邱氏祖墳所在地興建住宅,邱蘇表示強烈不滿,又指申請逆權侵佔是為了「宣示主權」。他續指出,原居民擁有殯葬權,事件牽涉原居民利益。他又強調,祖墳所在土地乃「祖先遺留落嚟,唔係政府畀我」。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原訴若要以逆權侵佔方式獲得官地,須證明該官地已被佔有超過60年,其間沒有受到任何人阻止。他又指出,舉證責任在於原訴一方,而原訴可選擇證人上庭,證明有關土地60年前已建有祖墳,又或者提供科學化驗的證據。
【案件編號:HCMP15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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