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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莉莉﹕難搶民生長青網文章

2013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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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6月22日 06:35
2013年06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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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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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從無知的兒時,我們就被灌輸偷東西是不對的,哪怕你只是偷了一根小葱。這概念我並不反對,而且覺得正確不過。但這些年頭不偷不搶也竟成了「不對」。


「難民」二字並不陌生,但「難民身分」則是陌生的。「難民身分」中的「難民」是指因一些不可避免的原因而被迫遷移居住地,甚至是放棄國籍的人,也是移民的一種。我留意「難民」一詞是因為PenToy上一篇關於一名來自斯里蘭卡的Dilan一家人的文章。Dilan因在香港尋求難民身分期間工作而被拘捕並控逾期居留期間做黑工,被判以重刑14個月監禁。他的太太懷孕並有病在身,拖着兩歲大的女兒渴望丈夫能保釋外出照顧她,但竟被拒絕。


這個年頭,不少人把身分認同看得極重要,凡是威脅自己利益的人和事都成為了敵方。現在法律竟是僅僅保護我方。文章中寫到,「義工記述,曾見過法官向一個難民父親大喝:『你的妻子為何懷孕?你不應該在這裏有孩子!你們這些人,就是香港的負累。』」故事中主人翁Dilan冒險打黑工是為了籌醫藥費給天生心漏的孩子,也是為了自己的家庭。這些是冰冷的法律不會記載,卻是熱血的人類才能感受的心痛。或許你會認為他們在香港得到利益,能工作是確切地分薄了我們的福利。但回頭想想,我們同是人類,憑什麼把資源私有?


難民放棄自己國籍,又得不到居住地的身分,所以生活倍增艱辛,每天30元食物費,每月1200租津,這已經不是生活質素的問題,而是人道。正義的法律不應是狹隘的身分認同的工具,凌駕人性的法律還算法律嗎?


作者是學民思潮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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