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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足總副主席貝鈞奇不滿《明報》4年前刊登有關屯門普高涉嫌打假波及批評足總管理不善的社評,控告《明報》誹謗,案件昨續審。《明報》主筆何文瀚供稱,選取社評主要視乎事件是否涉及公眾利益,由於足總依靠政府撥款,事件反映足總結構及管理有問題,而本港足球事業低迷亦與足總有關。
撰寫有關社評 認為涉公眾利益
《明報》一方昨傳召負責撰寫涉案2009年4月10日社評的主筆何文瀚作供。記者出身的何文瀚說,本身不認識貝鈞奇,但自己亦是球迷,對足球有很真實的感情。社評刊登前一天,曾採訪普高事件的記者古治雄向他表示,貝鈞奇接受《星島日報》專訪,詳細講及普高的背景,與貝3日前(4月6日)向古表示不清楚普高背景的說法前後矛盾,何認為事涉公眾利益,建議會為事件撰寫社評。
何表示,問題球賽於3月31日發生,後來事件有發展,普高球員張天德、領隊任煒雄先後就事件有不同的說法,再於4月9日看到《星島日報》的貝鈞奇專訪,加上4月6日足總記者會的報道,顯示貝的說法前後矛盾,何認為事件涉及公眾利益。
代表《明報》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陳辭時表示,陪審團在裁斷涉案社評是否有誹謗時,必須理解整篇文章的前文後理,而非以「放大鏡」去理解個別字句或字眼;同時須以一個合理合情讀者的身分去理解有關文章,情况就如星期天在酒樓「歎報紙」。
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 854/10】
撰寫有關社評 認為涉公眾利益
《明報》一方昨傳召負責撰寫涉案2009年4月10日社評的主筆何文瀚作供。記者出身的何文瀚說,本身不認識貝鈞奇,但自己亦是球迷,對足球有很真實的感情。社評刊登前一天,曾採訪普高事件的記者古治雄向他表示,貝鈞奇接受《星島日報》專訪,詳細講及普高的背景,與貝3日前(4月6日)向古表示不清楚普高背景的說法前後矛盾,何認為事涉公眾利益,建議會為事件撰寫社評。
何表示,問題球賽於3月31日發生,後來事件有發展,普高球員張天德、領隊任煒雄先後就事件有不同的說法,再於4月9日看到《星島日報》的貝鈞奇專訪,加上4月6日足總記者會的報道,顯示貝的說法前後矛盾,何認為事件涉及公眾利益。
代表《明報》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陳辭時表示,陪審團在裁斷涉案社評是否有誹謗時,必須理解整篇文章的前文後理,而非以「放大鏡」去理解個別字句或字眼;同時須以一個合理合情讀者的身分去理解有關文章,情况就如星期天在酒樓「歎報紙」。
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 8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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