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星期前談過iBond,今期再續。
我看政府很大可能把iBond發行常規化,定時發行iBond。這樣的話,我必須說清楚現在iBond設計的不是。以前政府發行的債券,甚至盈富基金(2800)、領匯(0823)、港鐵(0066),都是以市場機制定價。盈富基金投資者需要持有一年、兩年才能拿到額外的紅利。現在iBond是無條件送大禮,這就很有問題。
我先表明立場,我是支持特區政府發行通脹掛鈎債券的。而且我認為政府有責任把它普及,讓香港成年人都有平等機會參與,(部分)保障個人財產的購買力。
讓低下階層有平等機會參與
上期我說iBond不應該有二級市場,政府安排回購機制便可。這是人家美國、英國、歐洲多國、加拿大、澳洲、日本等等早有通脹掛鈎債券的國家的安排。舉個例子,香港iBond是參考美國i-Bonds設計。美國i-Bonds是按面值發行,沒有二級市場,政府按面值加未支付利息及扣除小小提前贖回費回收投資者的i-Bonds。投資者套現非常容易。
這個政府做莊家的機制,可以杜絕現在香港iBond市場的投機套利行為,政府更可以派少點利息、早點歸還本金。唯一不利的是做中介業務的銀行和證券公司,少了二級市場買賣的中介收入。iBond不是為了政府財政的現金流需要,而是惠民措施。惠民便要公平、公道,保障個人投資者的利益,亦保證納稅人的錢不會浪費。
讀者或反駁我,美國另一類通脹掛鈎債券TIPS是可以在二級市場買賣。但大家要知道,TIPS的(一級市場)發行,是靠投標定價,一開始就由市場這無形之手決定發行價,二級市場活動就沒有套利機會了。咱們香港特區政府的設計,則是兩邊不靠岸。
iBond發行還有另一個政治不正確的問題,就是整個安排是明顯金融排斥(financial exclusion)。特首梁振英在今年的施政報告特別提出社會共融、建立共融文化的課題(施政報告第132節)。金融共融(financial inclusion)是社會共融一環,是說每個人都有平等機會參與金融服務,不因個人因素而被拒門外。這些因素包括年齡(老人不懂用櫃員機)、教育水平(只有英文、或用語深奧的文檔)、財富(投資產品的最低投資金額超越個人能力、低額的金融服務成本高:存款利率低、貸款利率高、投資收費高、保險保費高、銀行戶口收費)、收入(沒有能力購買商業保險,政府又不照顧)等等。金融機構很多時候以經營成本作遁辭,掩飾其金融排斥行為。
金融機構借成本 掩飾排斥行為
iBond把最低的投資金額定在1萬元,而不設最高投資金額,就是把不少窮人拒於門外,但對富人不設限。諷刺的是每人6000元派糖,是不論貧富,充分發揮極端共產主義思想的平均主義,是金融共融的一個極端例子。美國的i-Bond,低到25元美元便可以購買,每個人上限是每年1萬美元。將來香港iBond的發行,需要重新釐定認購金額的上、下限,讓人人都有平等機會參與。
iBond如果常規化、全民化,現在市場的配套是有能力處理。政府派6000元給400多萬成年人,有條不紊。強積金300多萬個打工仔帳戶,雖然不是中央系統處理,但紀錄清楚。問題是政府是否真心誠意做實事。
(下)
陳茂峰博士
CFA,CFPCM
御峰理財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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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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