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祼屍案被告﹕與事主上山唱遊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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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09日 06:35
2013年07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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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年婦赤裸倒斃城門水塘山坡,與她秘結「老歌」情緣的小提琴導師被控謀殺。他昨出庭自辯,指因在公園為事主伴奏而結緣,事主遇害前一天曾結伴到城門郊野公園「唱遊」。二人翌日原相約於郊野公園再見,事主卻爽約。他否認殺人,強調警方上門拘捕他,方知事主遭遇不測。


被告黎國雄(61歲)涉於2010年11月27日謀殺馬麗芬(54歲),他昨稱有三段婚姻,現任妻子居於內地,甚少來港。他居於石蔭東邨,2010年8月在石蔭梨木道公園認識事主,「佢唱舊廣東歌,公園無人識拉,我幫佢(伴奏)」,歌唱情緣因而萌芽。被告不時到事主於安蔭邨寓所留宿,數次發生性關係。不過,被告估計因糖尿等病症服藥,導致不舉,自言「勃唔起」、「入唔到」,只在體外射精。


與事主有性關係 自稱不舉

被告稱11月25日晚留宿事主家,翌晨二人發生性關係後,準備到城門郊野公園燒烤兼唱歌,他返回石蔭東邨寓所找口琴,繼而購買食物,便偕事主上山。他憶述早上9時開始燒烤,兩小時後開始邊行邊唱,「填吓詞作吓曲」,晚上7時下山。


「邊行邊唱 拉琴作曲」

二人相約事發日早上到城門郊野公園「拉琴作曲」,事主亦稱「不見不散」,之後才告別。


他於事發日到城門水塘,至下午4時仍未見事主,致電對方並無回應遂離開。他擁有事主寓所門匙,當晚到事主寓所獨自睡覺,28日早上離開。稍後他曾致電事主寓所,仍沒有回應,此後卻遺失電話簿及錯誤刪除通訊錄,未再致電事主。


事主屍體被發現時,身旁遺下被告八達通的增值收據。被告被捕時身懷事主八達通、玉吊墜和戒指。被告解釋曾向事主借50元增值,遂把單據給她當作「借據」。他於事發當天借事主八達通購買燒烤食物,未有歸還。而事主得知他「莫財」,把首飾相贈給他變賣,朋友卻告知該些首飾不值分文。


他強調沒有殺人,對事主體內找到其精液,感到莫名其妙。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3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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