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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租津不夠租劏房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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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10日 21:35
2013年07月10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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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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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府去年向社福機構「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撥款逾2億元,向在港4700名難民提供飲食及居住援助,不過有團體發現本港難民出現無處容身及流離失所情况,其中有正申請酷刑聲請的印度難民,居於渡船街天橋底3年後,因天橋底綠化工程被逼遷,另亦有孟加拉難民居於粉嶺漏水寮屋劏房,反映難民現時千多元租金津貼,在近年租金飈升下,根本難覓人道臨時居所。


油尖旺區議會早前通過253萬元撥款,綠化渡船街天橋底及建寵物公園,而綠化背後其實有20名露宿者被趕走,包括已在該處橋底露宿3年的25歲印度難民Mike(化名)。6年前聲稱因政治原因來港尋求庇護的Mike,申請酷刑聲請至今未獲批准,以致一直無身分證,不得在港工作,即使他向國際服務社求助,自他露宿街頭後,其1200元租金津貼亦被扣減。隨着橋底綠化,Mike現唯有搬到更遠的天橋底露宿。


助難民機構去年獲撥2億公帑

Mike批評當局不但未有協助尋找居所,反令其唯一「住處」也遭趕絕。其實,除有酷刑聲請申請人如Mike要露宿外,亦有孟加拉難民縱在粉嶺軍地覓得寮屋而「有瓦遮頭」,但居住環境極為惡劣(見另稿)。


保安局資料顯示,過去5年有近萬名難民來港申請酷刑聲請,各人在港期間禁止打工。社署發言人稱,難民若有需要,可經署方轉介予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接受評估及援助,並在2012年度向該機構撥款逾2億元,至今約4700難民正接受有關援助服務。按照服務社的援助,難民經評估需要,可每月續約一次取得援助,包括日用品、醫療及交通津貼、每10日獲派肉類、蔬菜、米及飲品等食物,亦可為難民租住合住單位,或由難民自覓居所,並將租金津貼及水、電與煤氣等費用直接交予業主。


議員倡有限度容難民工作

本報昨午起多番致電國際社會服務社查詢有關租金津貼是否設上限,但該社至昨晚回應稱要稍後才能回應。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出,現時難民如向服務社申請房屋津貼1200元,金額根本不足,難以租住劏房,促政府向難民提供臨時宿舍,在社企或非政府機構開放有限度工作崗位供難民工作掙取收入。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批評,政府漠視難民及少數族裔需要,甚至以綠化為由再逼走他們及其他露宿者。


明報記者 錢瑋琪 余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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