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版權例再諮詢 擬放生戲仿諷刺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11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11日 06:35
2013年07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被網民戲稱為「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去年因有立法會議員「拉布」而被擱置,政府今天起會再為此例展開3個月諮詢。據悉,政府有意作兩大讓步,包括不涉商業行為的戲仿行為(俗稱「惡搞」或二次創作)將豁免刑事責任,若版權持有人循民事追討,將參考外國做法,容許戲仿等以「公平處理(fair dealing)」作為抗辯。不過,網民依然認為條例打壓創作自由,要求全面豁免刑事及民事責任。


豁免刑責 已參考外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向部分議員簡介諮詢,局方亦邀請反對團體今早到政府總部開會。議員得悉,政府有意將不涉經濟利益的「戲仿」行為豁免刑責,但保留民事責任,不過可考慮在原有的「公平處理」條文,加入戲仿、諷刺等作為抗辯。目前的公平處理條文,若用作教育及新聞的版權物品,便不被視為侵權。


有議員獲悉,戲仿等豁免已參考英國、加拿大、澳洲等地的做法(見表)。


議員﹕業界較關心規管盜版

昨與局方官員面談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法律上較難定義何為「戲仿」。他去年曾為修訂版權條例與黨友意見不合,他昨稱要看到實際諮詢文件才決定立場。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版權業界不太關注戲仿,但關心條例能否規管如盜版等侵權行為,因現時有關侵權行為的民事訴訟往往曠日持久。他指條例能否通過,取決於豁免能否釋除公眾疑慮,以及市民對政府「政治信心」有多大。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本月22日將討論版權條例的修訂。


網民批仍打壓自由 杯葛今會議

二次創作權關注組幹事胡千秋批評,新的方案只是「虛幌子」,實際上依然打壓言論及創作自由,仍是「網絡23條」。他解釋,雖然「惡搞」豁免刑事責任,但有很多商業團體和政府關係密切,可代政府提出民事訴訟,「在網上表達意見就要上法院,本身已經是一種壓力」,故要求民責、刑責皆豁免。他又質疑,政府在少於24小時前通知他們在今天到政府總部開會,是想做一個「假諮詢」。


鍵盤戰線及二次創作權關注組昨發聲明,堅決反對政府「翻叮」修訂,並杯葛今日政府召開的會議。


香港影業協會理事長洪祖星促請政府盡快立法,他指保護知識產權不止對影視界,而且對整個世界都十分重要。他認為原創作品被人抄襲圖利,行為儼如偷竊,應負上刑責。他又覺得,網上很多反對聲音都是「既得利益者」,因他們本身就是抄襲圖利的人,以言論自由保障自己利益的做法卑鄙。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