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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為打高爾夫 家園危危乎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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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11日 06:35
2013年07月1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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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周五,民主黨與發展局長陳茂波先生開會,討論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粉嶺高爾夫球場」成為爭論焦點之一。本人質疑,球場契約將於2020年到期,為何政府不考慮引用契約條款,以一年通知期提早收回球場,用作東北新市鎮發展,減少收地對居民的影響,就政府的回應,我現再提出了以下質疑:


1. 雖然民政局正檢討私人遊樂場政策,完成檢討後,發展局會再考慮如何處理球場,但為何政府沒有就有關檢討設定時限?無限期的檢討是否只是政府拖延收回富豪會所的策略呢?

2. 政府引用契約條款,以一年時間收回球場,完全合乎公眾利益,亦有法可依,但如政府仍然憂慮,球會以「違反持續使用土地的合理期望」為由,申請司法覆核,政府大可以延長通知期至3年,大大減低訴訟風險,政府為何不予考慮呢?

3. 假如球會對繼續使用政府土地有「合理期望」,難道數千計受收地影響的居民就沒有「合理期望」嗎?難道政府考慮到球會財雄勢大,村民財力不足,訴訟風險相對較低嗎?還是政府認為向數千計居民收地,執行上較向少數富豪收回高球場更為容易呢?

4. 政府多番強調,就算決定收回球場發展,由於規劃發展需時,不能取代現有發展地帶。本人希望發展局解釋,如果3年後收回球場,由2016年到2031東北發展計劃完成,足足15年時間,政府仍然沒有信心完成規劃和建築程序嗎?難道這就是「房屋專家」梁振英所謂的「香港速度」嗎?


5. 梁振英多番聲稱,政府如何急於「搵地」,為何政府對於相等於9個維園面積的高球場視若無睹呢?

政府決定發展新界東北,難免要進行收地安置,數千計的村民家園田莊被毁,加上地產商過去、現在和將來的逼遷,居民的憂慮和不滿是可以預見和理解的。但是,現時政府的態度似乎正在告知市民,發展東北新市鎮寧可犧牲村民世代的家園,絕不能影響少數富豪享用的高球場地。這樣的安排,合乎社會公義嗎?合乎公眾利益嗎?說服得了家園被毁的村民嗎?


總括而言,本人認為政府對於收回粉嶺高球場「非不能也,實不為也」。容許我節錄民政局官員湯李欣欣7月9日在《明報》反駁政府私人遊樂場政策涉及官商勾結的文章作結:


「按照(私人遊樂場)契約條款,政府在向契約承租人給予適當的通知期後,有權收回契約指定用地作公眾用途。所以契約的續約年期並不影響當局對土地發展的長遠規劃工作。」


發展局長陳茂波先生,民政局這巴掌夠響嗎?作者是民主黨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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