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墜「車立」報告﹕承辦商有刑責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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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13日 21:35
2013年07月13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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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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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北角英皇道昌明洋樓於今年3月發生升降機急墜至7人重傷的嚴重事故,機電工程署昨公布調查報告,顯示升降機4條鋼纜的纜芯部分因長期缺乏潤滑而消失,鋼纜在嚴重摩擦下斷裂,然而翻查承辦商信科的檢察紀錄,卻顯示已定期為鋼纜加添潤滑油。對於是否有人在涉事升降機的檢查紀錄造假,機電署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拒絕評論。
機電署指出,北角墜「車立」事故罕見、完全不能接受,升降機的相關負責人、承辦商信科以及工程人員有一定刑事責任,已提呈律政司考慮檢控。
機電署:已提呈律政司考慮檢控
機電工程署昨日公布《北角英皇道478-480號升降機事故技術調查報告》。事發今年3月2日,肇事升降機升至1樓時,3樓機房內4條懸吊鋼纜全部突然斷裂,加上用以煞停的安全鉗失靈,導致升降機急墜至升降機槽底。
機電署總機電工程師崔偉誠指出,肇事升降機的鋼纜於2010年9月更換,承辦商每兩星期為升降機檢查,工程人員應為纜芯加添潤滑油。檢察紀錄顯示工作人員已定期加添潤滑油,但調查人員發現纜芯長時間嚴重缺乏潤滑,導致纜芯與纜絲摩擦,「令纜芯好像被刀仔切碎、切碎、切碎」,最後纜芯完全消失,只剩下幼小的纜絲,無法支撐升降機重量而斷裂。
纜索有鏽粉 料生鏽逾年
調查又發現,纜索上有明顯鏽粉,估計生鏽情况已持續超過一年。但去年11月信科為涉事升降機進行年檢時,未發現問題。法例規定,鋼纜的直徑出現一成的磨損,便必須更換,但涉事鋼纜的直徑比原有的12毫米少了百分之11至12。
報告指出,限速器棘爪一彈簧連接端變形,彈簧本身亦與棘爪連接不當,加上棘爪的轉軸亦生鏽,導致無法啟動安全鉗。限速器自升降機1974年安裝以來,一直沒有更換過。
限速器失靈 無法啟動安全鉗
機電工程署副署長薛永恆昨指出,涉事電梯的相關負責人承辦商信科及工程人員有一定刑責,指事件已提交律政司考慮檢控,9月份會作決定,拒絕進一步透露涉事者資料。他表示這事故情况十分罕見,若依規定定期保養,意外原可避免。任何人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可被罰款20萬元及入獄1年。
薛永恆強調,意外後進行了超過3000次巡查,沒有發現類似情况,承辦商信科在5月時已被暫時停牌半年,署方會在律政司完成工作後,再考慮是否延長停牌期。
另外,新成立的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諮詢委員會昨首次舉行會議,主席潘樂陶博士指出,已成立小組檢討現時升降機承辦商計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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