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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無牌電動單車 馬場工罰款停牌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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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20日 06:35
2013年07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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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馬房工人上月在沙田馬場對開駕駛內地非常流行的電動單車,被巡邏的交通警發現他未有領牌,他昨承認駕駛未獲發牌車輛、沒有第三保而使用車輛,以及駕駛時沒戴防護頭盔共3罪,被判罰款1500元及停牌1年。


根據資料,在道路上駕駛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單車,即使動力能源沒有啟動亦屬違法,初犯者可被判罰1.5萬元及入獄9個月。案情指出,報稱馬房工人的被告林洽禮(56歲),今年6月4日在沙田馬場內的「服務路」以時速10公里駕駛電動單車,警員截查後發現被告雖然持有駕駛執照,但未有為該車輛領牌。被告警誡下承認該電動單車屬於他。


【案件編號:STCC27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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