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旺角及黃大仙兩間食肆的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容許員工在露天地方貯存食具,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分別被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21天及14天。
位於旺角界限街四至10號福群大廈地下四號舖的「安哥食館」由今天(7月21日)至8月10日須暫停營業;而黃大仙慈雲山慈華里九號地下的「泰昌」則由今天至8月3日暫停營業。
安哥食館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容許員工在露天地方貯存食具,今年2月至4月期間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7,200元。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65分,該店因此須分別停牌七天及14天,並連續執行。」
泰昌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今年1月和5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400元,該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因此須停牌14天。
旺角及黃大仙兩間食肆的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容許員工在露天地方貯存食具,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分別被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21天及14天。
位於旺角界限街四至10號福群大廈地下四號舖的「安哥食館」由今天(7月21日)至8月10日須暫停營業;而黃大仙慈雲山慈華里九號地下的「泰昌」則由今天至8月3日暫停營業。
安哥食館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容許員工在露天地方貯存食具,今年2月至4月期間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7,200元。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65分,該店因此須分別停牌七天及14天,並連續執行。」
泰昌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今年1月和5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400元,該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因此須停牌14天。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