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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秀賢﹕為何我們要提出全民提名?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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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26日 06:35
2013年07月2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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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最近政改消息沉滓泛起,學民思潮、真普選聯盟相繼提出普選方案,雖細節不同,但在行政長官選舉方案方面,均有着公民提名的共同點。建議一出,惹來許多建制派的反響,他們異口同聲質疑有關方案違反《基本法》規定,指公民聯署或全民自動變成提名委員會等方式提名行政長官與《基本法》有距離,有落差云云。我們之所以提出全民提名,就是希望令全港公民有着均等的投票、參選及提名權,確保制度下人人平等。


普選需符國際標準

普選當中的「普及而平等」定義,需要符合國際對民主選舉的標準。當中《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25條,列明公民是有權直接或經由自由選擇之代表參與政事,且選舉必須普及而平等。有些人士會提出,《基本法》上的普選不一定是「國際標準」的普選定義,明眼人一看就知,這是一套「語言偽術」,誤導公眾。


國際標準的普選,一直都只是限制每人不會因為背景、政見、出身、種族、性別等異同,而有着不同的政治權利;相反地,每人應該享有同等的政治參與權利,如在選舉中就應有同等的參選、提名及投票權,不應有着任何形式篩選程序。因此,建制派在過往提出過的,包括利用提名委員會進行預選,或篩選違抗北京的候選人,並不符合普選的國際規定。


全民提名並不違《基本法》

許多建制派人士,如李慧琼、葉劉淑儀、林鍵鋒、田北俊在真普聯公布方案後,紛紛開口質疑真普聯方案違反《基本法》,認為公民聯署的建議牴觸《基本法》對提名委員會的規定;甚至最近電台節目當中,亦有聽眾批評建議「偷天換日」,扭曲《基本法》的定義,利用公民聯署架空提名委員會。


對此,我們可以看看《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基本法》第45條上列明——「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因此,條文重點為如何定義「廣泛代表性」。《基本法》作為憲制性文件,內裏的條文及文字定義相對本地法律為寬鬆,因此「廣泛代表性」的定義,隨時可以取決於官方一念之間的解釋。全體350萬名選民自動變成提名委員會,所覆蓋的有效民意為百分之一百,應是最具有「廣泛代表性」的產生方法,符合《基本法》規定。


我們提出全體選民自動變成提名委員會,就是希望可以以較短時間內在《基本法》框架下修訂選舉方法,避過修改《基本法》的程序,爭取盡快落實普選。不論政見,香港人一直都希望可以親手提名一位自己屬意的候選人,參與行政長官選舉,為自己發聲。同樣地,行政長官候選人若能手握一定數目的公民提名,亦可以令自己更具代表性。最後市民更投入於整場選舉,選出一名最具能力,最具民意支持的候選人擔任行政長官,有助擴大政府的認受,令施政更暢順,更能代表香港市民。


重新選舉提名委員會浪費公帑

當然,有團體就提出希望普選提名委員會,令建制派人士可以放下成見討論,顯示誠意。然而,我們認為除了以全港選民為提名委員會成員之外,其他形形色色的提名委員會建議均難以接受。


在過去的選舉委員會選舉中,1200名選委中已經有630名選委自動當選,只有570名選委是有競爭的選舉。政府每次動用超過2000萬予選舉委員會的選舉。如果提名委員會的選民基礎大幅擴大,甚至變成分區直選的話,相關開支將會大幅增加,如立法會選舉般,政府每次選舉就需要動用以億計的公帑。提名委員會,跟立法會、區議會不同,就是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是以選票選出代議士,處理政治及地區事務,但提名委員會的功能只限於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權,並沒有實質的職務功能。因此,若政府採用全港選民自動變成提名委員會的話,有助促進全民參與選舉,確保人人有着均等的政治權利,更可節省公帑開支,令該筆公帑可以用得其所。


說到最後,全民提名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透過均等政治權利的彰顯,實踐香港人的生活尊嚴。在這個選舉委員會制度下,香港人分成「有票」及「無票」階級,「有票」的就可以盡情地跟候選人討價還價,「無票」的只能坐在一旁「食花生」,看一場不可以參與其中的競技(或是鬧劇)。


選民直接參與方為上策

香港長年為代議政制,依靠代議士議政,當然仍會有為數不少的市民主動上街,或參與各類直接行動表達不滿及宣泄訴求,可是多年的參與人數還不及投票人數的一半。讓公民有權參與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程序,實為一個非常卑微的政治訴求。我們到餐廳吃午飯時,可能有一個經驗,就是看到預設菜單上的餐種不合自己口味。不合口味,我們當然不會勉強自己,我們可以轉個身就光顧其他餐廳。然而,香港是屬於我們的,我們看到行政長官的選擇不合口味,就轉個身移民至他國嗎?當然這是非常困難。假如每位公民均有權提名自己屬意的候選人,他們便可以充權,更積極行使他們的公民權利,令香港在國際社會中更具吸引力。


迎難而上爭取普選

學民思潮在一開始時已經知道,若我們自己建議一個屬於自己的方案,必定引來他人的批評,批評我們過於保守,或是把制度想得太理想。在6月23日宣布我們的方案建議開始,已有心理準備跌進這個政治漩渦之中,但我們同樣有信心,能於這個黑暗的萬丈深穴中迎難而上。一如去年反國教運動般,到社區爭取市民支持我們的政改建議及方向,與各位朋友共商政改。當然,我們必須要汲取教訓,避免同室操戈,傷害爭取民主的力量。現時社會上出現各式各樣的政改方案建議,的確有助社會聚焦討論政改方案的目標及細節,而不是再停留於「吹水論政」的狀態。堅持多元路線,擴闊方案光譜,才可達成爭取真普選的目標。


作者是學民思潮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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