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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怡中航空服務(中國)有限公司行政總裁林以樂去年被指駕車切線,涉撞向一輛私家車後不顧而去及沒有報警,昨經審訊後洗脫不小心駕駛、交通意外後無停車及無報警等3項罪名。
根據控方案情,46歲的林以樂於去年8月2日駕駛私家車,從獅子山隧道公路第四線向九龍方向行駛,至近隧道管道前一段兩線合成一線的行車線,切入第三條行車線時,其左邊車身與正沿第三線行車的私家車相撞。事主朱永智的私家車右邊車身損毁,遂尾隨林的私家車,並示意林停車,但林沒有停車,朱遂報警。
官質疑事主錯認被告
裁判官昨裁決表示,事發時獅隧的第四線改為北行線,換言之只得3條行車線,而朱供稱事發時沒有看清林的車牌號碼,而是當林駕車離去後,朱從後追趕,方抄下其車牌號碼,故質疑朱錯認林,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故裁定林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CS46626-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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