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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錦星歡迎焚化爐環評裁決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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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26日 12:00
2013年07月26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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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原訟法庭今天(7月26日)就第一期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環境許可證的司法覆核作出裁決,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歡迎,他指裁決肯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是客觀和符合法例。他表示,在石鼓洲興建焚化爐符合香港長遠的需要,希望社會人士明白。

 

   黃錦星今天會見傳媒時表示,法庭駁回司法覆核,證明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客觀、透明和符合相關程序和法例要求。

 

   他說,法庭的裁決體現這些設施建議符合環評報告和健康要求,現代焚化設施亦符合香港整體和長遠需要,希望社會人士明白,盡快落實這些基建設施。他指出,其他亞洲城市也有先進和符合健康的類似設施。

 

  

    黃錦星說,當局會與社會人士保持溝通,亦會接觸立法會議員,讓他們理解這些設施是有需要和符合健康要求的。他表示,興建有關設施約需要八年時間,拖延下去對香港社會沒有好處。政府會更新造價資料,適當的時間向立法會申請撥款。

 

   環境保護署歡迎原訟法庭的裁決,確認環保署署長就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和環境許可證所作出的決定。環保署一直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訂定的要求、原則及程序,嚴謹審視每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潛在的環境影響。環保署將一如以往,嚴格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執行工作,以保護環境。

 

   當局9月會推出廢物按量徵費細節的諮詢,亦會成立新的督導委員會支持回收業,也有有機資源回收中心處理廚餘,在適當的時間會向立法會申請轉廢為能設施和堆填區擴建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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