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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邀清盤人進場 方便追究董事長青網文章

2013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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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7月30日 06:35
2013年07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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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是次披露,中金再生(0773)2009年的招股書誇大公司財務資料,情况似乎與洪良類似,但證監處理手法截然不同,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證監會選擇申請將中金再生清盤,而非凍結資產是聰明一着,相信該公司資產已所餘無幾,將公司清盤,反而可循控告公司董事及核數師的途徑,為債權人盡量爭取多一分一毫。


證監會勒令洪良停牌一役,同時申請將該公司資產凍結,最終成功令公司「回水」,將集資所得悉數退還予股東。


清盤可逼董事核數師賠償

然而,證監會今次申請將中金再生清盤,股東在債權人中排位最後,隨時血本無歸,與證監會過去一直強調保護投資者利益為先不同,連中金再生大股東亦指此舉不符合集團股東的利益。不過,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將公司清盤抑或保留公司上市地位,這是執法者永恒的難題,證監會有此一着,相信該公司資產已所餘無幾,寧願邀清盤人進場,以防公司進一步被掏空。


傳股份昨仍有場外交易 每股1元

他續稱,這類型公司一般只剩餘「殼價」(即將沒有重大資產的上市公司出售予第三者,作借殼上市),但監管機構一般不會考慮這因素,故此在這個層面上,小股東的確有損失。不過,該名法律界人士指出,證監會選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2條,在清盤人進入公司後,一般會翻箱倒櫳找出公司的剩餘價值,並由清盤人以公司資本去支付可能的訴訟,如控告公司前董事及核數師等。


他指出,公司董事及核數師一般都會有購買保險,在訴訟下或多或少會逼出若干理賠,「好過渣都冇。」


另外,市場消息指出,證監申請清盤後,中金再生股份昨天在場外交易仍有買賣,作價每股約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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