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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媳婦脫失德罪 醫委秘書提覆核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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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02日 06:35
2013年08月0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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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特首董建華的媳婦、普通科醫生馮如琳,早前被投訴在收據印有兒科專科醫生銜頭,醫務委員會召開紀律研訊後,以沒足夠證據證明她曾開出收據為由,裁定她專業失德不成立。醫委會秘書日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醫委會法律上犯錯,要求推翻醫委會裁定馮無罪的決定。


馮如琳的丈夫是前特首董建華的長子董立均。醫委會秘書在申請書指出,醫委員於前年2月7日收到自稱為英國註冊女藥劑師的電郵投訴,指控馮如琳未有在香港註冊為兒科專科醫生,卻在收據上列出兒科專科醫生名銜,誤導病人。投訴人隨電郵附上收據副本,並以保密為由,刪去副本上病人名字及詳細資料。


醫委指未證收據曾發予他人

醫委會於今年5月23日召開紀律聆訊,馮如琳承認因電腦系統出錯,才會令兒科專科醫生字樣錯印在收據上,但她不承認、也不爭議曾把該收據發予病人。


醫委會認為,投訴人只提供收據副本,加上投訴人沒有被傳召作供,沒足夠證據證明該收據曾否發出予第三者,醫委會裁定她專業失德不成立。


秘書:醫委會法律上犯錯

醫委會秘書認為根據環境證供,已能證明馮曾開出該收據。根據馮如琳的慣常做法,她收費後都會發出收據,加上收據上蓋有「已支付」字樣,已能證明她曾發出該收據。


另外,醫委會的紀律聆訊及刑事檢控舉證標準不同,根據法例要求,醫委會要裁定馮如琳是否專業失德,根本不需要百分百肯定收據是否曾發出。


【案件編號:HCAL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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