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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案關政府聲譽」 高院准律政司聘外援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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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02日 06:35
2013年08月0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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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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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高層涉貪賄案,律政司一方早前向高院申請,委聘英國大律師Louis Mably來港擔任主控的副手,首席法官張舉能昨批准這宗罕有申請,形容本案屬非常例外,非常時期必須使用非常手段。


張舉能: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段

張舉能在判辭中強調,案件涉及前政務司長疑向本港龍頭地產商收受利益,或會影響政府行政機關的聲譽及廉正;此外,政府與本港主要地產商的關係,以及政府土地政策的實行及發展,亦會成為公眾的關注點,必須由專業團隊作檢控工作,以確保審訊在公平公正情况下進行,從而保護公眾利益。


張官續指出,申請人Mably於2009年獲得委任為Treasury Counsel,即獲得民事及歐盟案件中代表英國政府的資格,雖然並非御用大律師,但有關委任正顯示他在英國業內的地位,而他在處理商業案件的經驗亦毋庸置疑,事實上不少Treasury Counsel都並非御用大律師。


指不影響本地大律師利益

張舉能認為,針對這宗大型檢控案件的工作,Mably來港雖然是協助主控、即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但事實上其身分及經驗已可被視為資歷較淺的御用大律師,而非一般刑事案中擔任副手的大律師,故相信批准他來港不會影響本地大律師的利益。


律政司長也在有關申請中,委派部門內高級檢控官作為代表,但張官認為不適當,建議委派私人執業律師代表律政司長,以免公眾有偏見。


本案5名被告包括前政務司長許仕仁(64歲)、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60歲)及郭炳聯(59歲)、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65歲),以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1歲);他們分別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提供假資料等罪名。案件於明年5月8日開審,預計需時70日。


【案件編號:HCMP10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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