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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委會主席涉收賄10包煙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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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03日 06:35
2013年08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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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秀茂坪邨一名互助委員會主席,涉收受保安員10包香煙,作為保留其工作崗位的酬勞,主席昨否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再訊。


被告黃耀霖(47歲)案發時為秀茂坪邨秀義樓互委會主席,控罪指他於2010年7月某日,接受保安員林容標(60歲)提供的10包香煙作為酬勞,以利用其影響力讓林留在原有工作崗位,故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秀茂坪邨的管理及保安服務由一間物業服務公司負責,而林容標則是受該公司派遣負責在秀義樓附近巡邏的保安員。


行賄保工作 保安認罪

林容標早前亦被廉署拘控,他已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將於本月6日再訊。黃耀霖獲准以5000元保釋候審。


【案件編號:KTCC4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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