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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政制爭議釜底抽薪之法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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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05日 06:35
2013年08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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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只要中央與港人坦誠商討,仿效當年基本法一樣,找到中央與港人都接受的處理辦法,以一個符合香港實際需要的政治體制,告別無止境爭拗內耗,埋首發展經濟,中央毋須再擔心香港在沉淪的軌道上繼續滑下去。我們認為:成立政制安排協調會,制訂7年立法,就可以達至這個目標。”


特首梁振英與26名政界人士及學者,上周四在禮賓府飯敘3小時,主要談政改問題,據知席間不少意見認為政府應仿效當年起草《基本法》,有一個平台供各方、社會及市民參與討論和提出意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會後轉述了這個意見,但是梁振接納與否,未見披露。中央承諾讓香港實施雙普選,而在一國兩制之下,落實雙普選既要滿足港人的訴求,也要顧全國家和中央對港的權力,所以,香港政制發展至最後階段,實際上涉及中央與香港在憲制上的安排,箇中一定有矛盾,需要探討、商討與調和。搭建一個政制安排平台,讓包括中央在內的各方凝聚最大共識,我們認為是讓香港告別政制爭議的恰當機制。


政制討論應走出渾沌

「平台」可對焦構建共識

2010年7月,立法會通過2012年政改方案之後,本報曾經發表社評,建議成立政制安排協調會,研議10年立法,爭取一次過徹底解決政制問題。這篇社評的緣起,與2010年民主黨與中聯辦官員磋商政改方案有關,民主黨提出10年立法以徹底解決政制問題,據知參與磋商的中聯辦副主任李剛並未拒絕,表示會研究考慮,只是後來沒了下文。當時,本報在這個基礎上提出政制安排協調會的概念,仿效基本法起草時的做法,處理好長期困擾香港的政制問題。


3年過去了,沒有機制處理政改事宜,雙普選又走到臨門一腳的關鍵時刻,特區政府何時開始正式諮詢,仍然諱莫如深,而中央官員,例如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等,則先後就特首普選拋出一些說法,包括所謂篩選機制等,使港人對會否有真普選存在疑慮;在此情况下,「佔領中環」持續升溫,一場中央與港人對壘的局面隱忍待發,這完全是政改討論處於渾沌狀態,衆說紛紜的結果。禮賓府那一頓飯,期望是事態的轉捩點,日後將發展至有組織、對焦的討論,就政制安排建構社會共識。這樣的話,搭建平台之議就值得憧憬。


譚志源轉述平台的建議時,並未透露政府取態,民主黨的張文光對平台的組成和職能,未交代具體構思,反而港區人大代表劉佩瓊說,她心目中的平台,是顧問性質,向特首負責,由委員組成,舉辦公開活動蒐集意見,然後整理歸納,制訂報告等。從出席飯敘一些人說及此事的片言隻語,使人得出一個印象,就是他們把平台視作今次政改五部曲的前期諮詢。


政府遲遲不展開諮詢,而2016年立法會選舉辦法和2017年特首普選辦法是大題目,緊迫感而形成的民情躁動,已經在社會氛圍顯露出來,基於諮詢無期,現在以平台開展沒有諮詢文件的諮詢,或許稍有幫助,但是平台的職能僅為彌補諮詢時間不足,意義不大。我們認為平台的目標,應該是徹底解決香港的政制問題,而非一時的權宜之計,而平台的職能與運作,可以仿效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為未來7年香港政制安排制訂方案,所以,這個平台稱為「政制安排協調會」,是恰當的稱謂。


普選安排涉憲制範疇

需有機制與中央磋商

政制安排涉及3點,一是滿足港人的訴求,二是切合香港實際需要,三是顧全中央的顧慮和權力體現。


(1)港人期望雙普選都是真普選,協調會處理雙普選,例如立法會的普選,應該從2016年的選舉安排開始部署,使功能組別的選舉到2020年仍然符合普及而平等原則,若今次只處理2016年的選舉安排,不理會到2020年的預期發展,則日後又起爭議,對港人和香港都是折磨。若其間有協調會運作,就可以顧及這種聯繫,消除無謂的爭拗。


(2)香港政治體制畸形,導致政府管治失效,16年來香港管治每况愈下,已經充分說明這一點。所以,香港政制必須動大手術,例如是否改變比例代表制,改善立法會政黨、政團細碎分立,使政府政策難以取得大多數支持的局面;又例如特首和政府在立法會沒有穩定支持,推動政策寸步難行,實行政黨政治是解決管治困局的良方。諸如此類政制問題,需要大量研議工作,若等到政改年才提出來,屆時沒有足夠時間討論,僅處理眼前選舉辦法的政改,香港只會繼續內耗蹉跎下去,若有協調會的常設機制,可以長年研議,制訂符合香港實際需要的政制安排。


(3)至於中央的顧慮和權力體現,張曉明上月首次到訪立法會,主動談到政制問題,他當時就香港的普選制度提出3個「必須」,其中一個必須是「確保國家主權、安全和中央政府依法享有的權力得到保障」。國家主權、國家安全、中央政府依法享有權力,相信港人基本上無異議,但是與特首普選結合一起討論,則選舉安排怎樣才符合國家和中央權力的體現,而又不損及普選需要普及而平等原則,就需要港人與中央探討磋商。此事的性質與當年制訂基本法須平衡中央與特區的利益,如出一轍,涉及憲制安排,由協調會來處理是恰當的機制。


政制安排對香港至關重要,回歸16年的發展,反映香港需要的政治體制已非當年所能想像;中央怕香港走歪路,可以理解,但是這個擔心不應成為窒礙中央兌現承諾,給予香港雙普選的理由和藉口;只要中央與港人坦誠商討,仿效當年基本法一樣,找到中央與港人都接受的處理辦法,則顧慮就可以消解,香港也可以解除束縛,以一個符合香港實際需要的政治體制,告別無止境爭拗內耗,埋首發展經濟,中央毋須再擔心香港在沉淪的軌道上繼續滑下去。我們認為:成立政制安排協調會,制訂7年立法,就可以達至這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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