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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年黃大仙龍星選區的區議會選舉,聲稱「文盲」的女助選義工在選民登記表格上虛報地址,並於選舉中投票。她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種票,被判囚兩個月。被告求情時自稱教育程度不高,承諾日後不再參與選舉事宜。
被告梁蓮(53歲)承認「選舉中投票時作出舞弊行為」罪。控方案情指出,選舉事務處2011年6月收到由被告提交的選民登記表格,被告報稱居於鑽石山龍蟠苑一單位,但有關單位的住戶其後向當局表示被告從未在該單位居住。廉署調查後發現,被告案發時居於黃大仙龍星選區的單位。被告警誡下承認申報地址是她20年前住所,又表示是其中一名候選人的義工。
允日後不參與選舉事宜
辯方求情時說,被告1985年來港,一直奉公守法,沒有案底。被告2000年與丈夫離婚,其後獨力照顧4名子女,積勞成疾。辯方續說,被告在案中沒得益,只因一時愚蠢及不懂香港法律才會誤墮法網。惟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指出,「種票」是嚴重罪行,法庭須判被告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KCCC2417/13】
被告梁蓮(53歲)承認「選舉中投票時作出舞弊行為」罪。控方案情指出,選舉事務處2011年6月收到由被告提交的選民登記表格,被告報稱居於鑽石山龍蟠苑一單位,但有關單位的住戶其後向當局表示被告從未在該單位居住。廉署調查後發現,被告案發時居於黃大仙龍星選區的單位。被告警誡下承認申報地址是她20年前住所,又表示是其中一名候選人的義工。
允日後不參與選舉事宜
辯方求情時說,被告1985年來港,一直奉公守法,沒有案底。被告2000年與丈夫離婚,其後獨力照顧4名子女,積勞成疾。辯方續說,被告在案中沒得益,只因一時愚蠢及不懂香港法律才會誤墮法網。惟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指出,「種票」是嚴重罪行,法庭須判被告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KCCC24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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