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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評論﹕自民黨修憲 如修獨裁路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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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06日 06:35
2013年08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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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表明想優先修改憲法第96條,以降低修憲門檻,由目前須同獲參眾兩院三分之二通過然後再交予全民公投,變為只需兩院過半數通過,從而為最終修改憲法第9條的非戰條款鋪路。然而自民黨意欲對和平憲法所作的改動,原來還不止於此。若看過自民黨去年4月未上台前所提出的「修憲草案」,最令人震驚的,就是自民黨居然主張在憲法中,加入類似筆者昨天所談德國魏瑪憲法第48條的惡法禍根條款!如果真的把相關條款加進憲法中,日本人所享有的自由人權,真的有可能毁於一旦,就像當年希特勒所幹的一樣。


繞國會立法埋專政禍根

筆者昨天已談過,魏瑪憲法最大敗筆,就是在第48條容許總統在國家面臨嚴重公眾安全危機時,可頒布緊急令限制憲法賦予的基本公民權利,結果令到希特勒得以利用火燒國會事件,說服總統興登堡頒布緊急法,然後再威逼利誘使國會通過《授權法案》,讓希特勒內閣毋須經國會同意就可直接頒布法律。想不到自民黨在去年提出的「修憲草案」,居然也主張加入新條款,容許首相在國家出現緊急狀况,諸如外敵入侵、內亂和自然災害時,宣布進入緊急狀態,讓內閣可直接頒布法律,效力等同國會通過的法案!


此外,自民黨還主張把和平憲法第97條訂明憲法核心精神意在保障基本人權的語句刪除,又提出改動第21條,容許國家以公眾利益和秩序為由,限制集會和言論自由,而自民黨對此改動的解釋,是這可讓國家「較易採取措施對付像奧姆真理教般的犯罪組織」。


人權「收歸國有」助獨大

簡單來說,自民黨的整套修憲主張,除了是要廢除非戰條款,還想改變目前憲法的「人權至高」和社會契約觀,取而代之的是將人權變成由國家賦予而非天賦的觀念。一旦安倍在未來3年真的成功推動降低修憲門檻,在自民黨重歸獨大下,未來日本和平憲法真的不知會被改成怎麼樣。


當然,自民黨及其他修憲黨派暫仍無法在參眾兩院齊擁三分之二議席,添加了安倍修憲阻力,麻生太郎正是出於這一點,才提到是否有其他法子悄悄改憲。但安倍其實根本不用麻生提醒。因為他早在2007年首次出任首相時,便宣布政府計劃成立一個「專家小組」,研究如何「重新詮釋現行憲法」(特別是憲法第9條),令到日本能夠參與「集體防衛」軍事行動。對安倍來說,徹底修改憲法,始終是其頭號目標,以「重新詮釋」手段改變現有憲法精神,則是安倍退而求其次、作為「買個保險」的後備選擇。


(解讀日本修憲圖謀系列三之二)

文﹕郭濟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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