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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微博呼冤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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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28日 06:35
2013年12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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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台灣綜藝主持吳宗憲,被控「聯明科技利益輸送案」,指他聯同該公司許姓CEO利用假交易,掏空聯明3250萬元新台幣資產,昨日在台北地方法院以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吳宗憲1年10個月徒刑,並緩刑3年,需繳付300萬新台幣(約76萬港元)罰款,並可以上訴。昨日吳宗憲在微博留言表示自己一生在藝能界30多年,只懂得為大家表演,沒有做過任何違背良心的事,這次官司是遭受童年朋友無端牽連,感到萬分無奈,自問一輩子從未經手財務,又怎麼會去做出有損名節的勾當。其經理人代吳宗憲多謝各界關心,再一次強調是被牽連,實際犯法者亦已經認罪,具體情况稍後會統一向外說清楚,並再三強調吳宗憲是個好人,沒有做過任何犯法行為。


記者﹕娛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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