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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菲律賓副總統比奈原計劃今日帶同港人被挾持事件的調查報告,到北京及香港解釋調查,但有香港的前線高級警務人員指出,數日內完成開槍案件調查絕不可能,像今次發射多發子彈的案件,最少要3個月才能定論,調查期間的彈道測試需時,「分分鐘一日驗一粒子彈」。
彈道測試 一粒彈頭驗一日
該名警務人員表示,調查人員在槍擊案發生後,首要工作是在現場做taping,即在車身、死者衣物等物品取走火藥碎屑,其後會從槍械取出彈頭樣本,與現場發現的彈頭作放大對比及彈道測試等。火藥碎屑成分、彈道測試、現場彈孔、撞擊痕迹等,均可驗出彈頭由哪支槍發射。
但他表示,測試要達至科學性,會面對很多困難,包括發現的多是不完整、已變形的彈頭,甚至經撞擊後成為碎屑,令對比過程需時更長,「分分鐘一日才完成一個彈頭的檢驗」。他又說,如果槍手近距離向人開槍,人體內應有火藥殘餘物。
假如菲律賓可「極速」完成報告,他認為調查結果一定充滿推測,並非全面反映事實。他提出,菲律賓警方應在肇事範圍300米搜尋彈頭,因為子彈速度極高的M16自動步槍發出的彈頭,不可能留在體內,可能穿過身體離開車廂,亦有可能撞擊人體骨骼反彈留在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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