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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推翻口供 否認與女教師親熱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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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01日 05:35
2010年09月01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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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區域法院昨日續審女教師蔣嘉燕涉嫌非禮13歲女學生案件。現年已16歲的女童X首日出庭,完全推翻與警方會面時錄取的供辭。她說,雖然與被告關係良好,但二人從未有過性行為,雖然控方取得一條她與被告的親密短片,但女童卻指片中主角並非被告,而是一個她忘記了名字的女網友。

女事主X昨於區院透過視像設備作供,她已剪掉一頭長髮,外形與她向警方錄取口供時大為不同,口供內容亦同時令人大感意外,庭內警方人員不禁竊竊私語。女童又不滿控辯雙方的連番盤問,不時自言自語道「乜問得咁搞笑嘅?」、「好煩」,要由法官提醒她要注重法庭禮儀。

稱片中另一人為女網友

X接受辯方盤問時稱,當日是由社工而非她報警,而錄取口供當晚,她返回家中頓見兩名探員在大廳守候,有女警問她被告蔣嘉燕(29歲)是否曾與她「上牀」,又稱「佢(蔣)可能已同另一個喺出面happy緊」,聲言要替X教訓蔣,並指「最多都係判社會服務令」,其間亦出言恫嚇,揚言X若不合作,會控告她浪費警力,把她送進女童院,前往「安全屋」錄口供途中又揶揄她「冇帶眼識人」,故她在錄影時曾問及「會否控告女學生勾引女老師」,聲稱只是應警方要求「問乜答乜」。

指被短片嚇親 「唔明點可做證物」

她同意辯方所指,與被告關係相當好,但並無性關係,全盤否認她在錄影會面中提及被告曾替她撫胸、吻下體等親密行為。被問及是否覺得錄影口供內容不正確,她指「係,直情好驚訝」。

控方較早前向她展示從被告家中搜出的兩段親密短片,她看畢後直言「唔係尷尬,直情嚇親我」。X同意其中一人是她,但指另一人是忘記了名字的女網友,而非被告,質疑控方「唔明點解可以用來做證物」,並否認列為控方證物的震動器是她在口供中提及的那一具。

女童X的母親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2008年曾因被告指摘她虐待X而惹上官非,最終要守行為,但她否認因而向被告報復。法庭稍後會就被告爭議口供的自願性下裁決。

【案件編號﹕DCCC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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