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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外出見人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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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10日 22:35
2010年09月10日 22: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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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涉事護士李麗梅昨日穿上白色襯衫,與母親及5名親友一同出席聆訊,全程都默然不語,神情呆滯,由律師代表發言及求情。當談及男嬰被燙傷案情及求情信上有關被告當護士的經歷,她及其母更忍不住飲泣,要以紙巾拭淚,部分親友亦雙眼通紅。

被告透過律師呈上自白書,指事發後休假3星期,自己深受困擾及感到絕望,未敢外出見人。除失眠消瘦外,更曾有自殺念頭,需尋求臨牀心理學家治療。律師亦呈上97封求情信,包括其他病人家屬,表揚其工作態度。護管局接納被告疏忽及首次犯錯,並認為她有誠信及關心病人,故只刊憲譴責被告。

呈97封求情信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事發後休假3星期反省,深受情緒困擾及感到絕望,經常失眠、胃痛及食慾不振,體重因此下降7公斤。另外,她亦不敢外出見人,對事件感到羞恥,更曾有自殺念頭,需於6月初尋求臨牀心理學家面對面治療。而為免家人擔心,她直至5月底才向家人交代事情。

被告指自己已深切反省,明白用手肘試水溫的理念及不遵守的嚴重性,將來會更專注及加倍用心工作,另外她了解到看似細微的步驟亦不可忽視。她對事件深表遺憾及替男嬰難過,並承諾不會再犯同類錯誤。

另外,律師於聆訊呈上97封求情信,包括被告同事、朋友、上司、大學教授及其他病人家屬,大都指被告對小朋友有愛心、有熱誠、勤奮工作、有責任感及主動協助病人。加上被告已被醫院懲罰,故希望護管局給予機會改過,繼續其當護士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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