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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交法庭裁決 未成案例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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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11日 17:29
2010年09月11日 17:2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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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鄺皓凝花上3年才爭取到結果,與平機會一度拒絕受理投訴不無關係。有份協助她的教協副會長張文光表示,事情發展相當轉折,他更曾一度就平機會的處理手法向特首投訴,認為鄺今次獲得校方道歉和賠償,是女性爭取平等的成果。

平機會曾拒提供協助

由於今次雙方選擇庭外和解,未有將爭拗交由法庭裁決,故未能成為案例。對此平機會表示,雖然事件未能變成案例,但相信仍有一定參考價值,期望事件能提醒公眾,香港法例不容許在衣著規定上出現性別歧視。張文光則表示,社會應尊重雙方選擇和解的決定,相信日後學校制訂衣飾守則時,會留意是否構成性別歧視;若日後再有教師遇上同類問題,教協將協助追討公道。

對於當初拒絕受理鄺皓凝的投訴,平機會發言人解釋,事主首次向平機會申請法律援助時,會內法律及投訴專責小組當時未能清晰界定案件是否構成性別歧視,故拒絕其申請。及後小組接獲事主上訴,遂向外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大律師研究過案情後,認為案件屬具有可爭辯性,故小組最終同意向事主提供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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