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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由酒店接待員升至月入逾萬元的酒店副經理,早年因收取數名的士司機共千元「茶錢」,作為轉介酒店客人乘坐的士的報酬,副經理昨因串謀收受利益罪被判囚兩個月。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要判處像被告般積極上進的年輕人監禁,實在感到痛心。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現年33歲的被告葉英偉,1995年中五畢業後加入帝國酒店,由接待員做起,至05年升任助理前堂經理,月入約1.5萬元。被告涉於2005至06年的12個月間,收受約1000元的士司機「茶錢」。案件另涉3名酒店職員,他們押後判刑。
辯方指被告上進勤奮,06年修畢工商管理學位,案發後,被告於07年離開帝國酒店,轉往旅行社當總經理,月入約2.5萬至3萬元,現任僱主昨亦有到庭支持。
怕破壞同事關係沒拒絕
辯方續稱,05年被告升任助理前堂經理,下屬開始不定期與他攤分從的士司機收來的「茶錢」,每月他約收到20至100元。
被告當時不肯定收取「茶錢」是否等同收小帳,但又不想破壞同事間的關係,故沒有拒絕。至06年友人告知他在報章看到類似案件,被告才驚覺所做之事可能違法,立即提出停止收錢。
被告撰寫求情信,表示對過錯感到後悔,其胞弟亦寫求情信,指被告自父親十多年前過身後,一力負擔家中開支,辯方懇求法庭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
官:被告上進 判囚痛心
主任裁判官郭啓安指控罪嚴重,上訴庭有清晰判刑指引,雖然要判處像被告般積極上進的年輕人監禁感到痛心,亦明白對被告是重大打擊,但必須警惕公眾。裁判官指出,被告面對貪污制度時,「一定要懂得說不」,希望他今次能汲取教訓,重新振作。
【案件編號︰KCCC33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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