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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議大多落實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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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13日 22:35
2010年09月13日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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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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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升降機操作影響公眾安全,大埔富善邨08年發生升降機斷纜事故後,申訴專員公署去年曾指機電工程署「制度鬆散、執法不嚴」,並提出13項建議改善升降機安全,機電署昨回應稱,大部分建議已落實,只差修例立法一項仍在草擬階段。

申訴專員去年8月向機電工程署署長提出的13項建議,包括加強教育宣傳、推行升降機承辦商表現評分制、成立相關資料庫、制定工作守則及對違規承辦商及工程師採取紀律行動、公布承辦商違規事項詳情。機電署發言人回應指,申訴專員公署提出的13項建議,絕大部分已實施,僅差一項修訂法例程序仍然處於諮詢草擬階段,新法例有待完成行政程序通過才能實施。

發展局建議修例 維修工人須定期續牌

另外,發展局已決定明年建議立法會修例,將現時維修升降機及自動電梯的工程師及前線工人終身制的註冊制度,改為定期續牌,業界從業員要先續牌才可工作。亦建議將違反安全的罰則,由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1年,大幅提升至20萬元及監禁1年,期望明年將有關草案提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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