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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青年3年前因毆打女友被捕,在上庭應訊前棄保潛逃,今年21歲的他上月在屯門酒吧因藏毒被捕,押返警署途中再企圖逃走,趁手銬鬆開跳車逃逸,稍後被擒獲。青年昨承認越押及傷人等10項罪名。
案情指出,被告劉家健(21歲)2007年不忿女友另結新歡而出言威嚇,又多次襲擊她,女事主報警並供稱15歲時曾遭被告愛撫。被告後在另一場合用膝頭撞女事主頭部,事主送院,友人報警。
襲擊恐嚇非禮女友 未上庭應訊
警察當日在醫院附近拘捕被告,當時他奮力逃跑,並向警員連揮數拳,最終被擒。被告被捕翌日到庭應訊,被控普通襲擊、刑事恐嚇、襲警、非禮等7項罪名。案件原定07年11月開審,但被告棄保潛逃。
涉藏毒再被捕 鬆手銬跳警車逃跑
至今年8月14日,被告在屯門新墟酒吧涉藏毒被捕,並拒絕出示身分證。他被押返警署途中,右手手銬鬆開,他趁警車停燈位時跳車逃跑,在引水道再被擒獲。被告被控合法羈留下逃脫及未有出示身分證兩項控罪,在警誡下指逃跑因被通緝,再被加控不依期歸押罪。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3年前犯案乃年少無知,現已有正職及每月給家用,其母昨亦到庭支持。案件押後至9月27日判刑,其間索取被告的背景、教導所和勞教中心報告。
【案件編號︰TMCC3272/07、26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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