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油麻地果欄兩幫工人去年為上落貨問題毆鬥,被毆的運輸工晚上聯群持刀報復,一刀砍死39歲「仇家」,早前在高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誤殺罪成,昨判囚10年。
陪審團本周二裁定被告鍾雄仔(40歲)去年7月22日,於油麻地石龍街21號外停車場謀殺陳永健,罪名不成立,但以5比2裁定被告誤殺罪成。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只有小二學歷,審訊前已表明承認誤殺,惟不獲控方接納。
誤殺罪成 官指接近謀殺
辯方強調事主先挑釁被告,又在被告的工作地點及眾多人士面前「落佢面」。被告無案底亦非有暴力傾向,事前無計劃行兇,亦只向事主砍下一刀。
法官麥明康指出,被告以利刀架着事主頸項,但遭無視,事主更大叫大嚷,令被告揮刀奪命。麥官直言案件接近謀殺,被告受挑釁而殺人,案發時已動殺機,性質較誤殺嚴重,判被告入獄10年。
被告綽號「大嚿」,與果欄內經營物流公司的事主素有積怨,兩幫人因落貨問題多番爭執,案發前兩天大打出手。案發當晚,雙方又生齟齬,事主一行十多人圍毆被告,被告遇襲後聯同數人到一檔位抽出4把刀指嚇事主。事主一度返回辦公室,但離開時遭被告一幫挾持。被告曾指事主糾黨施襲,「我唔斬番你邊有面」,遂手執大砍刀架着事主頸部,從事主左肩斜劏一刀至右腹。事主胸骨被鋸斷,直傷心肺不治。
【案件編號:HCCC86/10】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