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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歐盟已通過法例,明年所有在歐洲以外成立的對冲基金,倘要吸納歐洲資金,必須事先取得核准,市場認為此舉將嚴重打擊歐洲以外對冲基金的生存空間。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昨日出席公開場合時指出,歐盟提出的法規不應歧視非歐盟區的對冲基金經理,香港支持歐盟區當局的合作安排,但安排須符合國際標準,而有關法規亦必須可預測及具一致性。他認為,金融界的法規不止影響當地市場,歐盟和美國有關對冲基金監管的發展,將無可避免地對國際資產管理業有重大的影響。他補充,本港的對冲基金管理共約553億美元的資產,其中約四成的資金來自歐洲投資者,所以香港的對冲基金業能繼續為歐洲投資者服務,是極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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