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紫田村申覆核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1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18日 05:35
2010年09月18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早前被政府收地建公屋的屯門紫田村村民,本月9日獲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阻止政府執行搬遷令,村民代表黃偉興日前再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政府由發出至執行搬遷令不足兩個月,以時間不合理為由,要求推翻搬遷令。


月初成功阻政府收地

發展局於本月9日答應將搬遷令延期至本月27日,局方發言人昨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回應,亦未有回應會否將搬遷令再延至司法覆核官司結束。黃偉興亦拒絕再評論案件。案件將於下周一申請司法覆核許可。

自稱於紫田村居住逾40年的黃偉興,現與妻子及3名子女居於村內,他自1978年起在村內經營製造木製品生意。司法覆核申請書指出,地政總署於2007年12月向村民發信表示,希望在今年3月清拆紫田村,並要求村民於該日前遷出。


指要求一月內遷出不合理

黃偉興指署方至今年3月為止,沒有再要求村民遷出,其間只是跟村民商討賠償及重置問題。直至今年7月2日,署方突發出搬遷令,要求村民在一個月內遷出,及後指署方已跟業主達成和解協議,通知村民將於本月9日清拆村內所有地方。但至本月1日,黃偉興始獲知署方的賠償方案,並於當日簽署作實。

黃偉興認為當村民仍未清楚重置安排,署方便於7月發出搬遷令,命令村民在一個月內遷出,此舉不合理。他以自己為例,他於紫田村住了40年,且在村內營商多年,只有一個月讓他及家人遷出並不足夠,且他於本月初才正式接受賠償方案,同月9日即要搬走是不合理,故要求推翻搬遷令及清拆令。

【入稟編號﹕HCAL95/10】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