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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上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盡力維護本港法治,維持司法獨立,是首席法官的使命。「何謂法治」是通識教育科的一個重要議題。
《香港經驗:文化傳承與制度創新》是一部討論香港政治、經濟、社會的論文集。戴耀廷教授在書中對法治的理念作了深入的分析。他認為可用16個字概括法治的理念:
法治的第一階段是「有法可依」。一個地區的法治符合多個標準,這些標準包括:法律的一般性、法律的公開性、法律的平等性等。
第二階段是「有法必依」。要實現「有法必依」,只有當官員能自覺地將法律作為主要的管治工具,才能做到。
第三階段是「以法限權」。「以法限權」所需的限權機制是超出於行政機關的,包括憲法的、行政的、司法的限權機制等等。
第四階段是「以法達義」。法治下的法律,必須能夠體現公義,包括程序公義、公民權公義、社會公義等。
本書不但有助加深老師和同學對法治的認識,同時亦討論了香港的政治、社會等多方面的重要議題,是一部學習「今日香港」的實用參考書。
■書名:《香港經驗:文化傳承與制度創新》
作者:黃紹倫、戴耀廷等
出版:香港商務印書館
年份:2009年
文:通識科教師李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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