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公布兩份私營骨灰龕名單存暗湧,由業界組成的福位商會質疑當局只憑地契和規劃用途將龕場定性實屬誤導,反建議3個月內為全港私營龕場全面登記,並提供一總表將龕場業主資料、規劃地契、環保、消防、社會認受性等資料全面大公開,此方案更已獲政黨撐「可以考慮」。
香港福位商會早前委託長者家安老服務研究社,在街頭訪問了2519名年齡由18至45歲市民,76%承認不清楚政府就私營骨灰龕訂定「表一」(符合地契規劃規定)、「表二」(不符合者)的政策內容。但七成人擔心,一旦已購入的龕位被列為不符合當局規定,先人骨灰將要遷離和招致金錢損失。64%受訪者更認為,若「表一」龕場未必保證他日可獲發牌,此表實屬誤導市民。
「表一」未必獲發牌 恐現「骨灰逃亡潮」
事件中最關鍵的爭拗——地契不許放「人體遺骸」的條文是否包括骨灰,香港福位商會副會長兼孝思園執行董事梁錦濠不諱言,仍未能與政府達共識,若龕場因而列入「表二」,不但對龕場勢與政府打官司,更為社會帶來莫大震盪和恐慌,恐現「骨灰逃亡潮」。
梁錦濠指出,既然政府不掌握全港到底有多少私營龕場,加上只憑規劃地契資料也難保他日能否獲發牌,該會反建議,政府應設3個月限期讓全港私營龕場自行向政府登記,並列出一個總表,全面列明龕場註冊業主資料、地段號碼、地契批約條款如用途、高度限制、密度、總樓面面積、龕位數目、規劃、環保、消防等要求,以及社區認受性等,給消費者全面資料自行選擇。
事實上,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早前接受訪問時,未肯明言10月會否如期公布私營龕場名單,背後玄機原來是連要求規管私營龕場的立法會議員也認為表一、表二制度誤導及被動。
一表制建議列明地契環保消防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李華明不諱言,「如私營龕場不搵你,政府怎會知其存在?」反之,業界反建議的登記制度卻「可以考慮」,但因福位商會並不代表整個業界聲音,故他也要待今日委員會特別會議聽取各團體意見。
民主黨黃成智亦稱,以消費者角度來說,有一個總表全面列明各私營龕場規劃地政、地契、消防等資料的方案可考慮,並不一定要有政府所提的兩個表。
公民黨陳淑莊也認同,私營龕場規劃、地政、消費、業主、龕位數量等資料公布得愈多愈好,反之政府提出的表一、表二卻不夠全面亦難以理解。
2023年01月06日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