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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觀察:國家機密面前人人平等長青網文章

2015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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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9月13日 06:35
2015年09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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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少林寺主持釋永信被舉報案,媒體曾經報道他在2004年在公安局接受訊問的筆錄,並刊登了筆錄的原件,而今鄭州市公安局一名警官被停職,這是為數不多拘捕非法發放國家機密的公職人員,而不是只抓記者的事例。


警官被停職 涉泄少林主持筆錄

按照法律,泄露和獲取國家機密是同樣有罪。記者沒有特權可以獲取國家機密,一旦被查獲就會被抓。過去發生很多宗案件,記者刊登了國家機密的內容而被抓,雖然在重大案件中,泄露國家機密的官員也會同樣被抓,但記者的風險比官員要大。而這些案件,往往會被認為是損害新聞自由。


泄露國家機密 記者風險比官大

公安訊問的筆錄,也是國家機密。報道內容中包括這類信息的,在西方比比皆是,但鮮有被告,只要他們只報道內容而不把文件原件刊登出來,法庭很難證實記者是非法獲取。這次內地多家媒體刊登了國家機密的原件,沒有被罰,可能是因為罪不責衆,但把泄露機密的警官法辦,是為了維持法律的嚴肅性。


非法泄露機密資料的,最嚴重的情况莫過於銀行、學校等公營機構,他們將客戶以及家長的信息出售給商業機構作推銷用,這本身已經嚴重違反了保護機密的罪行,更嚴重的後果是這些信息被騙徒獲取後,作為行騙的手段。很多網上或者電話詐騙之所以輕易得手,往往是因為騙徒能說出對方部分真實的情况才會受騙。


客戶資料被出售的情况,雖然很難查出泄露的元兇,但這與公營機構對於保護客戶個人資料沒有嚴密手段以及缺乏適當重視有關。這次鄭州市公安沒有袒護本身官員,為公衆塑造了一個很好的榜樣,希望能够引起其他公營機構重視,將泄露機密的源頭封死。


阮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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