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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和平時期,人們一般都知道要守法、守規矩;這不是說社會上沒有人犯法,但大部分情况,犯罪者都會意識到自己沒有守規矩。從小到大,我們都被教導要守規矩,我們亦會這樣教育我們的下一代。
至於「玩」規矩,意思就耐人尋味。首先,「有人玩規矩」,即是說有人可以主動憑藉有關規矩條款,或其內容,或其執行情况,獲得一己的利益,或者令其他人不利。第二,要懂得「玩」,你必須對有關規矩有非常充分的認識——最理想就是由你掌握對有關規矩的解釋權。第三,玩規矩者,必須是守規矩的,或起碼在玩規矩時,不會被他人投訴犯規。當然,如果本身就掌握了解釋規矩的權力,那就根本沒有犯規的可能。
所有法律、規矩,都是可以修改的,因此,如果玩規矩的情况愈來愈多或愈來愈嚴重,規矩就愈應該被修改,以減少或杜絕玩規矩的情况。但是,如果玩規矩者本身有解釋,甚至修改規矩的權力,那愈修改規矩,其實只會對那些玩規矩者愈有利。
那我們應該根據什麼,判斷誰在守規矩、誰在玩規矩?有人玩規矩的時候,我們又應怎麼辦?
規矩本身是問題所在
首先,我們不能只根據有關規矩作判斷,因為它本身就是問題所在。聲稱「一直都依法辦事」、「已經跟足程序」根本不能釋除當事人玩規矩的嫌疑。這時候,我們必須訴諸比規矩條文更高層次的原則,亦即公義原則(justice),或簡稱「義」。古今中外的哲學家,對公義或義各有理論,但最根本的理解,(1)可歸結為孔子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既然自己不希望得到(不公)的待遇,那就不要製造不公,令他人得到這樣的待遇。(2)或所謂「泥水匠造門:過得自己,過得人」。訂立或修改規矩者,不能只按一己的標準行事,而必須制訂合乎所有人可以合理接受的標準。
任何形式的比賽,都有優勝劣敗,所以我們不能單單因為有人具有優勢,或在競爭中獲勝,就說制度或決策有問題。但我們可以留意,當一些聲稱公平公正的規矩,不斷向某些指定的持份者傾斜,或(因此)不斷令某些持份者不利,而持續獲利者,就主動從這些規矩的條款內容或執行情况,最大限度的增加(maximize)自己的利益,那當中肯定有人在玩規矩。
「等埋首副」事件 有人在玩規矩
例如,在港大「等埋首副」事件中,雖然拖延任命副校長(學術及人事資源)一直都沒有違反相關條例,但拖延任命,可以清楚看出,(1)隨着現屆校委會成員任期陸續完結,(2)有部分的成員,包括校委會主席,由校監任命,(3)校監有明顯的政治傾向,(4)但最重要的是,大家一直都看不到合乎大學利益而要拖延任命的理由,因此,(5)拖延任命,只是合乎部分校務委員及其團體的利益。他們主動在利用規矩的條款去擴大他們一己的利益,卻又沒有維護大學整體的利益,可見在「等埋首副」一事上,有人在玩規矩。
眼見有人玩規矩,因而希望修改它,是自然不過的事。但關鍵在於如何修改:是愈改愈好,抑或愈改愈差?如果有能力修改規矩的人,本身有份玩規矩,那我們若只是單單守着規矩,然後寄望他們本着公義,去修正偏袒他們的規矩,實在是「太簡單、有時候天真」。但自己另起爐灶,自訂對自己有利(或起碼是一視同仁)的規矩,然後要求玩規矩者跟從,似乎同樣簡單和天真:「憑什麼我們要聽你的?」
伸張正義 不能自己先放棄規矩
如何令玩規矩的人,兼顧其他持份者的合理利益?我們不要忘記,無論如何,那些規矩始終是有效的制約。沒錯,他們很懂得透過玩規矩獲取私利;但是,那些規矩一旦消失了,那對他們僅有的制約亦會隨之消失,然後他們一定會更肆無忌憚。或者,電影《九品芝麻官》裏面的一句台詞,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發:「做貪官要奸,做清官要更奸,否則如何可以對付那些貪官?」這裏不是說,清官與貪官同流合污了;所謂「奸」者,就是要懂得玩規矩。所分別者,是貪官本着私利而玩規矩,而清官則本着公義(或公眾利益),本着要對付貪官,而要跟貪官周旋。
希望伸張正義的人,在一個處處都有人玩規矩的政治世界裏,不能一味只守規矩;他們要比爭取私利者更認識、更懂得玩規矩,要跟他們鬥法鬥智不鬥力,但他們始終都要守着公義作鬥法的底線。在對方放棄規矩之前,萬萬不能自己先放棄規矩。沒有本錢去跟爭取私利的玩規矩者討價還價,改善規矩是不可能實現的。
作者是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榮譽助理教授
至於「玩」規矩,意思就耐人尋味。首先,「有人玩規矩」,即是說有人可以主動憑藉有關規矩條款,或其內容,或其執行情况,獲得一己的利益,或者令其他人不利。第二,要懂得「玩」,你必須對有關規矩有非常充分的認識——最理想就是由你掌握對有關規矩的解釋權。第三,玩規矩者,必須是守規矩的,或起碼在玩規矩時,不會被他人投訴犯規。當然,如果本身就掌握了解釋規矩的權力,那就根本沒有犯規的可能。
所有法律、規矩,都是可以修改的,因此,如果玩規矩的情况愈來愈多或愈來愈嚴重,規矩就愈應該被修改,以減少或杜絕玩規矩的情况。但是,如果玩規矩者本身有解釋,甚至修改規矩的權力,那愈修改規矩,其實只會對那些玩規矩者愈有利。
那我們應該根據什麼,判斷誰在守規矩、誰在玩規矩?有人玩規矩的時候,我們又應怎麼辦?
規矩本身是問題所在
首先,我們不能只根據有關規矩作判斷,因為它本身就是問題所在。聲稱「一直都依法辦事」、「已經跟足程序」根本不能釋除當事人玩規矩的嫌疑。這時候,我們必須訴諸比規矩條文更高層次的原則,亦即公義原則(justice),或簡稱「義」。古今中外的哲學家,對公義或義各有理論,但最根本的理解,(1)可歸結為孔子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既然自己不希望得到(不公)的待遇,那就不要製造不公,令他人得到這樣的待遇。(2)或所謂「泥水匠造門:過得自己,過得人」。訂立或修改規矩者,不能只按一己的標準行事,而必須制訂合乎所有人可以合理接受的標準。
任何形式的比賽,都有優勝劣敗,所以我們不能單單因為有人具有優勢,或在競爭中獲勝,就說制度或決策有問題。但我們可以留意,當一些聲稱公平公正的規矩,不斷向某些指定的持份者傾斜,或(因此)不斷令某些持份者不利,而持續獲利者,就主動從這些規矩的條款內容或執行情况,最大限度的增加(maximize)自己的利益,那當中肯定有人在玩規矩。
「等埋首副」事件 有人在玩規矩
例如,在港大「等埋首副」事件中,雖然拖延任命副校長(學術及人事資源)一直都沒有違反相關條例,但拖延任命,可以清楚看出,(1)隨着現屆校委會成員任期陸續完結,(2)有部分的成員,包括校委會主席,由校監任命,(3)校監有明顯的政治傾向,(4)但最重要的是,大家一直都看不到合乎大學利益而要拖延任命的理由,因此,(5)拖延任命,只是合乎部分校務委員及其團體的利益。他們主動在利用規矩的條款去擴大他們一己的利益,卻又沒有維護大學整體的利益,可見在「等埋首副」一事上,有人在玩規矩。
眼見有人玩規矩,因而希望修改它,是自然不過的事。但關鍵在於如何修改:是愈改愈好,抑或愈改愈差?如果有能力修改規矩的人,本身有份玩規矩,那我們若只是單單守着規矩,然後寄望他們本着公義,去修正偏袒他們的規矩,實在是「太簡單、有時候天真」。但自己另起爐灶,自訂對自己有利(或起碼是一視同仁)的規矩,然後要求玩規矩者跟從,似乎同樣簡單和天真:「憑什麼我們要聽你的?」
伸張正義 不能自己先放棄規矩
如何令玩規矩的人,兼顧其他持份者的合理利益?我們不要忘記,無論如何,那些規矩始終是有效的制約。沒錯,他們很懂得透過玩規矩獲取私利;但是,那些規矩一旦消失了,那對他們僅有的制約亦會隨之消失,然後他們一定會更肆無忌憚。或者,電影《九品芝麻官》裏面的一句台詞,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發:「做貪官要奸,做清官要更奸,否則如何可以對付那些貪官?」這裏不是說,清官與貪官同流合污了;所謂「奸」者,就是要懂得玩規矩。所分別者,是貪官本着私利而玩規矩,而清官則本着公義(或公眾利益),本着要對付貪官,而要跟貪官周旋。
希望伸張正義的人,在一個處處都有人玩規矩的政治世界裏,不能一味只守規矩;他們要比爭取私利者更認識、更懂得玩規矩,要跟他們鬥法鬥智不鬥力,但他們始終都要守着公義作鬥法的底線。在對方放棄規矩之前,萬萬不能自己先放棄規矩。沒有本錢去跟爭取私利的玩規矩者討價還價,改善規矩是不可能實現的。
作者是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榮譽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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