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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德榮:回應視覺藝術科考試異常個案之評論長青網文章

2015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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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9月21日 06:35
2015年09月2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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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明報》於9月13日刊出〈視藝試偽?——評考評局即場創作的異常邏輯〉一文(下稱〈視〉文),評論考評局對2015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視覺藝術科異常個案之處理。為確保公平處理公開考試的異常事件,考評局不會評論個別考生的個案詳情,然而文章對公開考試的管理存有不少誤解,為免以訛傳訛,實有必要澄清事實,解釋公開試與該科考核的要求,釋除公眾疑慮。


即場作答是公開試的基本要求

文憑試視覺藝術科分為公開考試及校本評核兩部分,各佔全科成績50%。該科公開考試與文憑試其他科目一樣,按考生於指定考試時間內的表現評分,要求考生即場作答或創作是基本要求,不言而喻。


視藝科的評核與參考資料

視覺藝術科考試按《課程及評估指引》制定,考生需就即場派發的試卷,選擇其中一題,對所提供的藝術品以文字作出評賞,同時就所選主題即席創作一件平面作品。評分準則中設有「創意與想像力」一項,以評估考生展示個性、獨創性和想像的能力。由2012年首屆文憑試至今,該科師生對這些考評要求已經耳熟能詳。


針對評核目標,視覺藝術科公開考試容許考生攜帶《考生手冊》列明的物品,包括參考資料進入試場,但只供參考,絕非容許或鼓勵考生抄襲。反之,為確保考試整體公平性,當發現考生作品與其預先準備的參考資料極其相似時,試場主任有責任報告有關情况,交由考評局按既定程序跟進。為協助試場主任判斷,及確保所有試場執行的一致性,我們向試場主任建議參考指引,以考生作品與其自備的參考資料高達90%相似為門檻,須向本局報告備案。


考試異常報告的處理程序

今年視覺藝術科卷一考試於4月9日舉行,近4300名考生於各區54個試場應考。各試場主任多為視覺藝術科的科主任和教師,每個試場亦有其他學校委派的監考員協助考試運作,並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


考評局今年就卷一考試合共收到來自4個試場的報告,指分別有9名考生的作品與參考資料極其相似;而〈視〉文提及的試場提交了4宗報告,牽涉考生來自不同學校;除有關試場主任外,並由兩名校外監考員協助處理,所有人員在處理異常情况時乃根據《試場主任手冊》內的既定程序,做法一致。


至於〈視〉文提及當日曾有6名考生被試場主任讀出座位編號,事實上,當中兩名考生是因為其他事故而需填寫報告,但內容與參考資料並無關係。


試場主任按考試規則及相關指引,就有合理懷疑的異常情况向考評局報告;同樣,考生亦可向考評局提交考試異常報告。而跟進與調查所有考試異常報告的工作,由考評局常設委員會負責。委員會由考評局公開考試總監出任主席,成員只包括局方相關部門的人員,所有委員會成員均必須與有關投訴個案無關;而試場主任及監考員亦不會參與常設委員會的討論與決策。處理考試異常事件的決定並需經公開考試委員會審議。


常設委員會在4月詳細審議9宗有關個案的報告及相關資料,包括涉事考生提出的解釋及回應,以及科目經理與試卷主席經檢視有關答卷和參考資料後所提出的建議,考量疑點利益歸於考生並以考生利益為依歸,決定有關答卷應以正常程序評閱。因應委員會的決定,有關考生的答卷其後交由兩位不同的閱卷員,按正常閱卷程序重新評閱;而在重新評閱過程中,並沒有把其自備的參考資料附於答卷之內供閱卷員參閱。考評局已於4月底把上述決定通知各有關考生;亦曾就考生、學校、家長及傳媒的查詢作出回應與解說。


考務人員的委任與分工

為確保評核的公平公正,不同的考評工作會由不同人士擔任,按既定程序聘任,各崗位的任期亦有限期。負責擬定試題的審題委員會由有關科目的專家、經驗豐富的中學教師或大專院校的學者組成。為避免任何潛在的利益衝突,應屆的科任教師不能參與審題委員會的工作。


試場主任及校內監考員由試場所屬學校的校長委派,外校監考員則由其校長提名委任。各科的閱卷員按既定的招聘準則,擇優取錄;我們亦規定每年需更替約10%的閱卷員,讓更多不同資歷的專業人員參與閱卷工作。


在閱卷時,考評局不會分發閱卷員任教學校學生或有親屬關係考生的答卷予其評閱,以避免利益衝突。此外,因視覺藝術科採「雙評」制,該9名考生的答卷經常設委員會討論後,已按「雙評」正常程序由兩位閱卷員重新評閱。若考生申請成績覆核,其答卷則會另外由最少一位不同的覆核閱卷員再作獨立評閱,盡力確保考生獲得公平客觀的評分。


每年參與公開考試的教育工作者數以千計,他們均專業地履行職責,考評局則透過各種行之有效、與時並進的監察機制,加上考務人員的協助,以一視同仁的原則處理考生的不滿和訴求。


一如以往,考評局每年均會於公開考試完畢後,綜合檢視舉辦和管理公開考試的各個程序,力求改進;並會透過《考生手冊》、《考試報告及試題專輯》及科目教師會議等,向學界解釋考試程序及評核要求。


作者是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評核發展部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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