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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快樂歌 美裁沒版權長青網文章

201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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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9月24日 06:35
2015年09月2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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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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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生日快樂》全球皆唱,堪稱古今中外最受歡迎的歌曲。美國洛杉磯聯邦法院就一宗版權訟訴釐清此曲的源流後,周二裁決表明﹕沒有任何公司可憑所持版權收取版權費。判決意味今後大家都能免費唱奏生日歌。


案件肇於Warner/Chappell製作公司於2013年入稟,向《生日快樂》歌曲紀錄片的獨立製作人索取1500美元(1.17萬港元)版權費,理據是Warner/Chappell於1988年以2500萬美元向前身叫薩米公司(Clayton F. Summy Co)的Birch Tree買入了該曲版權。Warner/Chappell憑此向使用此歌的電影、電視劇、廣告等公開表演活動和音樂賀卡,每年收到約200萬美元(約1556萬港元)版權費。


美公司年收千萬版權費

然而被告人駁稱,這首歌屬於不受版權法規管的「公眾領域」(public domain)作品,而唱頌或演奏人士,乃至為客慶祝生日的餐廳,向來都主張免版權。


據法庭文件揭示,《生日快樂》脫胎自1893年首次收錄於幼稚園兒歌集裏的《各位早晨》(Good Morning to All)。肯塔基希爾姊妹(Mildred Hill & Patty)先撰原歌,後改詞成《生日快樂》。


官﹕原作者沒賣整首歌版權

法官裁決稱,希爾姊妹1935年僅把該曲旋律及基於該旋律的鋼琴編曲版權,給予她們作品發行人薩米公司,「沒有證據指是整首歌」。所以華納音樂集團旗下的Warner/Chappell「從來無權」收取使用《生日快樂》的費用。控方發言人表示,在研究法庭判辭後才考慮下一步行動。


(BBC/洛杉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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